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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机关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机关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常政协机关党组〔202512

 

一、考核对象

市政协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行政事务人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

二、考核组织

1. 在机关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

2. 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

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实绩为先的考核导向,具体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2. 市政协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行政事务人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单独设立机关中层正职考核单元,重点考核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管理能力。处室工作成效显著被确定为优秀处室的,其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可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因处室负责工作推进不力等原因严重影响单位综合考核得分的,或在内设机构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其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处室或内部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情况的,其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考核程序

1. 年度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总结述职。按照职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正职同时实行年度考核百字业绩采集。

2)民主测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所有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行政事务人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了解核实。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听取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4)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对公务员表现以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5)确定等次。办公室人事处汇总总体情况,经机关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考核等次。对优秀等次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上报备案。办公室人事处填写《市级机关公务员年终考核结果备案表》,经机关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务员主管部门。

2. 确定考核结果注重吸收运用年度综合考核、绩效管理等成果,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客观评价,防止简单依据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得票得分评判优劣。

3.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4. 每年从年度考核中层正职中,按一定比例研究确定担当作为好公务员人选名单,与百字业绩采集表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5. 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同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职位、职务、职级以及培训、辞退的依据。

六、其他事宜

1.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 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援派或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援派或挂职锻炼期间,一般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意见。在接收单位进行考核的,援派或挂职锻炼的公务员不列入派出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如确定为优秀或好等次,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或好等次指标。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周期一半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因工伤、产假等特殊原因累计超过考核周期一半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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