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成
(2007年9月5日)
各位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主席(扩大)会议专题协商“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程”, 下面,围绕会议主题,我简要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增强意识,统筹规划,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系中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就必须大力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抓好新型农民的培养工作,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只有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才能培养造就成千上万素质优良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持续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力量源泉;才能让农民共享和使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提高农民务农和转移就业的能力,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才能使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全面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
要大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就必须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做到与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形成各方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大规模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需要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农民教育培训的工作合力。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培训机构和培训的管理,合理规划、调整、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新模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办学师资队伍,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多渠道聘请社会专门人才兼职,拓宽师资渠道,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定向、定岗培训为重点的培训机制,一边抓培训,一边开拓劳动力就业市场,千方百计促进培训和就业对接。逐步建立农民培训评价制度,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和岗位认定工作,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加教育培训。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国家财政支持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公示、台账、检查验收和信息反馈等制度,依靠制度约束和规范农民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农民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建立公示平台,及时向农民和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资金补助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增强针对性,因地制宜,切实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
充分调动农民在实施教育培训工程中的积极性。农业具有区域性、分散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农民教育培训需求也呈现个性化和多元化特点。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必须以不同地区、不同农户的不同需求为前提,来制定和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农民教育培训只有适应他们的需求,有助于实现他们的目标,才能引起他们足够的兴趣,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农民是教育培训的接受者,如果农民自己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政府和教育培训机构花费再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的教育培训,即使免费提供给农民,也发挥不了作用。因此,要搞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摸准摸透农民的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真正实现农民和培训者之间的双向选择,促进农民教育培训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进一步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要坚持“实用、实效、实际”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要分门别类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把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提升农业技能,提高增收能力;与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农民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与积极推动农民创业培训,树立企业经营理念,提高致富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使农民教育培训能够有助于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使农民成为教育培训的受益者。要加强典型引路,通过加快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带动一片,辐射一面,引领广大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确实起到“培训一个人,致富一家庭,带动一方人”的作用。
各位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长期共同努力。在推进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程中,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责无旁贷。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和智力优势,围绕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和常州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建言议政活动,积极献计献策;要充分发挥委员联系面广的优势,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协助党委政府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