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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宏国在市政协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暨第十次政协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10-22 浏览次数:  字号:〖
 
  各位会长、各位理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的研讨会开得很好。首先,我代表市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对受到表彰的优秀论文作者,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和参与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各位理事、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前一阶段,全国各地纷纷进行各种庆祝活动。9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了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围绕庆祝人民政协65周年,我们安排了三项活动:一是9月19日的“深化改革促发展”委员论坛,二是9月30日在常州大剧院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各级政协委员摄影联展;还有一个就是,今天我们召开的市第十次政协工作研讨会。
  刚才,5位作者代表作了非常精彩的发言,其他31篇获奖文章,我先前也初步浏览一下,感到这些研讨文章观点鲜明,言之有物,同样精彩。这次研讨会聚焦协商民主,从不同角度就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摆观点、谈思考、说想法、寻对策,凝聚了政协系统内外各方面的智慧,充分展现了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的理论研究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俞正声主席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这些重要论断是新形势下我们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遵循,也是做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的根本指南。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坚持用讲话精神指导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持续推动政协的履职实践不断深入。
  下面,结合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我简要讲三点意见,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深化协商民主认识,把握人民政协的履职方向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任务,也是人民政协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方面,我们可以从“独特、独有、独到”的定性中,读懂协商民主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保证和支持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使这种广泛商量的过程,成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和特色所在。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从“重要渠道作用”的定位中,感悟人民政协的鲜明风格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是一种制度性民主,是一种强调团结的民主,是一种有组织的民主,是一种以中华文化传统为根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才使得人民政协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可以说,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正当其时,水到渠成。就我市具体的实践来看,市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重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推进。近年来,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到政协进行工作调研,经常参加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专题协商,认真听取全会大会发言、联组讨论,与委员面对面交流,对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批示,大力支持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工作。党政部门全力支持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成果的转化运用,推动了我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把握协商民主实质,推进人民政协的履职实践
  深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在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创新政协履职实践、助推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需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明晰范畴、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协商履职的实效。
  一方面,要明晰协商民主的范畴,让政协履职的领域更为清晰
  要在拓展协商内容中深化协商民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今年,全国政协将“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议题列入年度协商计划,8月下旬首次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形式就政治议题进行协商。这与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提出的关于人民政协“要拓展协商内容”的精神是一致的。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规范协商内容”,到庆祝大会上提出“拓展协商内容”,两字之差,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而言,协商内容的拓展将是一个新要求,对委员的履职能力来说是一个新考验。要在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协商民主。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都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本身就是协商民主在人民政协的一种集中体现形式和实现方式;人民政协的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常性工作,也都体现着协商民主的精神。可以说,人民政协的每一项履职实践,都蕴含了协商民主的思维、方法。做好政协各方面的工作,就能够直接促进或服务保障好协商民主工作的扎实开展。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协商的机制,让政协履职的规范更有刚性
  在政协协商民主实践中,制度建设格外重要。根据有关方面的消息,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协商民主的指导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文件将会对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阐述和规定,从上到下形成一整套完整、规范、有序、合理、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还应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将上级的规定与自身的实际结合起来,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规则,实现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等方面,积极协助党委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为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提供制度保障。在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新形式”的要求,以多样的实践、机制的完善,把“丰富协商形式”的部署落到实处。
  三、开展协商民主研究,提升人民政协的履职成效
  理论从来都是为实践服务的。站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更需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精心组织和深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系统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履职工作成效,切实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创新发展。
  一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做到“两个紧贴”
  要紧贴形势。我们应该看到,总书记的讲话对人民政协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的深刻阐述,增强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在理论研究工作中,我们必须站稳立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好地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民政协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要着眼国家治理与政协职能,深入思考和研究人民政协如何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切实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如何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如何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群众路线在政协协商民主中得到体现?如何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等“四种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要紧贴实际。我们的理论研究工作,应注重应用理论、工作理论的研究,围绕“协商”二字做文章、围绕“商量”二字下工夫,切实聚焦履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基层政协工作的实际,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有效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比如,如何在协商履职中做到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如何完善委员联系制度,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围绕落实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另一方面,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的自身建设,汇聚各方力量
  加强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我们要注重整合政协系统自身的研究力量,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各辖市区政协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聚焦政协协商民主和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一批反映研究水平、促进履职实践的理论成果。理论研究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突出协商民主这一重点开展研究,使得理论研究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富有成效。汇聚各方专家学者智慧。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是一个大课题。要善借外脑,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驻常高校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政协系统外的人才资源,不断拓宽协商民主研究的视角,形成研究合力,提升研究的质量。同时,还要善于借助各种交流平台,进一步密切与全国、全省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的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帮助与指导;要深化与省内外兄弟城市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的交流,及时掌握外地研究动态,合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共享协商民主等研究成果,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各位会长、理事,同志们!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政协协商民主的加快推进,热切呼唤着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深入扎实地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推进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服务常州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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