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提案公开 >> 内容
 
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管理部门协同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0239

裴红鑫等6人

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管理部门协同的建议

  自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参保管理工作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原有的统一社保管理体系被分割为人社、税务、医保等不同系统。这种制度分割对推进社保专业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推进,尤其是公众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涉及应保未保、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的群众投诉与举报数量逐年上升。然而,由于相关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群众往往需要多头奔走、反复反映,这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办事负担和维权成本,也导致了行政资源的重复投入与工作负荷的叠加。如何优化跨部门协调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据调研,我市当前也存在社会保险参保管理职责分散、部门协同不足、管理手段滞后等问题。
  一、参保管理职责分散。不同部门分别设立了独立的经办机构、稽核队伍和管理系统,形成了不同的行政体系,导致社会保障行政资源更加紧张。同时,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存在用人单位单独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以及缴费基数不一致等情形,需要建立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间的定期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从而打破数据孤岛。
  二、部门协同机制缺乏。虽然人社、税务与医保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主要协调重大事项处理,具体经办业务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不同部门仍分别对同一家用人单位开展应保未保、缴费基数不实等内容相似的检查,导致多头检查、重复执法。而职工维权时需要分别向多个部门申请权益保护,也增加了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
  三、智能监管能力不足。随着职工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经济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应保未保类案件明显增加,而传统管理手段难以有效应对,需要加强大数据分析和专业技术支持,提升数据挖掘、分析研判能力。

  围绕深化参保管理部门协同的目标,重点加强以下方面建设:一是强化协同机制,加强人社、医保、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协同,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二是注重运行效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管理精准度和便捷度;三是加强法治建设,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边界,确保管理协同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具体建议:
  1、优化组织架构。在现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下,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具体业务的经办协同,可以成立若干专业小组,在数据共享与分析、现场联合稽核、案件处理协调、技术支撑保障等方面加强协作。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数据分析,横向比对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数据,及时发现未办理参保登记、参保险种不全、参保人数不足、缴费基数不一致等问题,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二是加强结果互认,对职工向人社、医保等部门多头反映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等方面问题,或仅向一个部门反映的,其中一个部门已作出核查结果的,应及时通报其他职能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可根据此核查结果直接执行,提高管理效能。三是加强稽核联动,对复杂案件或问题,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可联合执法,稽核人员一同进场、专业分工、协同检查、结果互认、分头处理、联合惩戒,加大震慑力度。
  3、强化实施保障。制定清晰的责任清单和权力边界,确保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同高效。引进和培养专业数据分析人才,提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和精准管理的能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推行“两险联合惩戒”模式,提高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成本。

人社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A

   (公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人社复函〔2026〕53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0239号的答复

  

裴红鑫等5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深化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管理部门协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组织架构,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提案中指出的社会保险参保管理职责分散、部门协同机制缺乏等问题,是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管理体系向更高水平发展必须突破的难关。

  2022年,为提升社保费征收效能,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统模式”),明确由税务部门履行社保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职责,从制度层面理顺了征缴体制。2023年12月1日,我省全面落实“统模式”改革举措,将原“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的旧模式,转变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新机制。

  在社保费征收模式改革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整合人社、医保、税务、司法、信访等多部门力量,构建社保合规治理共同体,从而为解决跨部门协同问题提供制度性统筹平台,市人社部门多次与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税务局等部门沟通,向分管副市长、市长作专题汇报,在《常州市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推动制定《常州市社会保险合规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拟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是分析研判社会保险合规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问题;部署常态化合规监管与风险防控工作。各辖市区对标市级架构,构建本地工作专班,从而实现三级协同体系,确保各项举措顺利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协同运行效能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存在用人单位单独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以及缴费基数不一致等情形,需要建立人社、税务、医保等部门间的定期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从而打破数据孤岛。”市人社部门自2019年开始,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向常州市数据局每月提供人社局核心全量业务数据,其中就包括人员月应付核定记录、工伤保险人员实收明细、失业保险人员实收明细等8项社会保险数据,为与税务医保部门的跨部门协同监管、精准施策和便民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同步探索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狱等司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例如,为防范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精准核查领取社保待遇的社区矫正对象资格,市人社部门与市司法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市数据局前置库推送数据,及时获取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司法信息及动态情况,为社保待遇精准发放提供依据,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对于多部门重复执法问题,首先就内部而言,人社部门的社保稽核与劳动监察执法的衔接已经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劳动监察将参保情况作为双随机执法必查内容,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经办机构,初步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互认”的内部闭环管理模式,推动监管效能与经办质量双提升。其次,就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的执法职责边界问题,2025年12月,中央编办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划定“时间线”和“责任田”:涉及“统模式”实施前的争议,由人社部门负责核查处置;“统模式”实施后的,由税务部门全权负责。随后,人社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履行涉及“统模式”前争议的处置职责,通过约谈警示、稽核检查等手段开展争议处置,并将核实的应征金额及时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具体到我省,即以2023年12月1日为节点,涉及此前的争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处置,此后由税务部门负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人社部门在《关于妥善处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的工作方案》(常人社发[2026〕38号)中明确了人社部门与税务部门的执法职责边界。

  三、强化实施保障,夯实协同工作基础

  针对提出的明确责任边界、培养专业人才、建立联合惩戒的保障建议,市人社部门已从制度、队伍、技术三个层面着手构建保障体系:

  (一)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市人社部门贯彻落实省厅工作提示及相关口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前期苏锡常三市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已出台《关于妥善处理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的工作方案》,明确人社各部门在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稽核执法、争议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与协作机制,厘清各部门的权力边界,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高效。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为切实提升协同履职专业化水平,市人社部门坚持守正创新、系统谋划。一方面,依托“人社AI俱乐部”实践平台,聚焦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实操演练,着力增强干部职工在风险识别预警、政策精准落实、服务精细管理等方面的实战本领;另一方面,紧扣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组织多场覆盖全局的履职能力提升讲座,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内容涵盖政策解读、业务规范、依法行政等重点方面,持续夯实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能力基础。

  (三)强化技术服务保障

  技术层面,市人社部门将搭建社保参保管理协同智能监管平台,全面推送社保参保登记、稽核等相关数据,协助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参保缴费行为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精准核查,推动替代传统人工核查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持续优化“常州人社”和“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功能,完善线上公共服务渠道,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的参保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便捷度;配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助力优化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全流程协同办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机制运行保障体系,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坚持常态化运转、实体化运作联络员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跨部门统筹协调

效能;二是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建设,深度融入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整体布局,积极配合市数据局开展人社领域数据标准化建设与全生命周期质量治理,着力提升数据共享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同步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持续开展数据校验、清洗、归集与治理工作;三是优化争议协同处置路径,依托已有的多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研判、分类响应、闭环处置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柔性执法方式,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在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民营企业平稳有序完成合规转型;四是夯实部门协同治理基础,把加强社保参保管理领域跨层级、跨部门协作作为提升社保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深化社会保险参保管理部门协同,是提升社保治理能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人社部门将把你们的提案作为重要工作指引,坚持守正创新、务实笃行,持续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协同机制,提升协同效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再次感谢您们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丁亚东

  联系电话:86803677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

  

  

  

  

  

  

  

  

  

  

  

  

  

  

  

  

  

  

  

  

  

  

  

  

  

  

  

  

  

  

  

  

  

  

  

  

  

  

  

  

  

  

  一フー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8—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