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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大型批发市场为关键节点强化水产品追溯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0259

季敏等11人

关于以大型批发市场为关键节点强化水产品追溯管理的建议

  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连接产地与消费终端的核心枢纽,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关键作用。以我市为例,凌家塘市场、苏浙皖边界市场等承担了全市70%以上水产品中转供应,直接关系群众饮食安全。当前,虽然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推行,但批发市场准入把关不严、追溯链条不畅等问题依然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重点品类质量风险依然突出。农业农村部门监测数据显示,鳊鱼、鲫鱼、鲈鱼等“7条鱼”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仍需警惕;二是流通环节追溯链条尚存断点。合格证信息未能有效衔接市场交易,导致源头责任难以落实。这些管理漏洞不仅直接放大并传导了源头风险,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削弱了监管权威。亟待将批发市场作为关键管控节点,系统强化准入管理与追溯衔接。

  1、场外交易逃避监管。部分经营者为规避入场查验、降低交易成本,常在深夜、凌晨等监管薄弱时段,于批发市场周边的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进行隐蔽、快捷的场外交易。此类交易无票无证、不留痕迹,完全避开准入查验与合格证索要,导致问题水产品直通下游,追溯链条从源头断裂。
  2、凭证查验流于形式。市场管理方对合格证真伪缺乏有效核验手段,“见单即过”现象普遍。存在运输环节混装销售、一证多用等问题,严重削弱凭证唯一性与追溯准确性。市场尚未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核验体系,存在“本地电子、外地手写”的凭证双轨制,信息互通困难,智慧追溯存在壁垒。
  3、信用管理机制缺失。普遍未建立系统、动态、可追溯的商户信用档案,导致经营户的进货查验记录、抽检结果、违法违规历史等信息无法有效整合并应用于分级分类管理。对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规行为,市场内部惩戒机制偏软,多以象征性罚款或口头警告为主,未能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市场生态。
  4、协同共治格局未成。部门与区域协同机制不畅,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关键指标(如孔雀石绿检出限)上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多局限于事后个案协查。不同地区、上下游市场之间的合格证及监管信息互认困难,跨区域流通产品面临风险通报滞后、问题追溯链条中断等困境。

  1、严控场外交易,筑牢准入防线。一是强化智能监测预警。指导市场在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布设智能监控系统,设定“电子警戒区”,对异常交易行为实时识别、取证并推送报警信息。二是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明确市场开办方对周边秩序的协管责任,强制签订《禁止场外交易承诺书》,对失职市场实施约谈、通报、信用降级等措施。三是推动下游溯源倒逼。加强下游采购单位进货查验监管,要求核查产品是否来自合规市场、凭证是否齐全,倒逼所有交易行为回归市场内部规范化轨道。
  2、严抓凭证核验,打通追溯断点。一是推行专职核验与数字建档。市场设立专职岗位,对入场水产品进行强制扫码核验与人工复核,确保“证货一致”,并建立“一证一档”电子台账。二是统一凭证标准与异地互认。推动与主要货源地建立电子合格证互认机制,协调本地及周边产区统一电子合格证格式与必填字段等,逐步替代手写凭证。三是加强抽检联动与风险闭环。扩大市场内快检覆盖,重点筛查高风险产品。建立抽检结果与合格证信息比对机制,不合格产品立即暂停流通并通报产地。
  3、严明信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全景信用档案。市场为商户建立动态电子信用档案,整合记录合格证、抽检、违规、投诉等全要素信息。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信用评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低信用商户实施高频次抽检、重点巡查、交易限制等严格管控措施,结果公示于摊位。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查实销售兽残严重超标水产品的商户,依法严惩并清退出场,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市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4、严推协同治理,构建共享格局。一是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由市级统筹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与信息平台,实现合格证、监管、案件等数据实时汇聚与交互。二是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对接主要产区,推动省际、市际电子合格证互认与信息协查,实现风险即时通报、问题协同追溯。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共治。督促市场公示商户信用评级、抽检结果、违规处罚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多元监督体系。

市场监管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59号的答复

  

  季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大型批发市场为关键节点强化水产品追溯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凌家塘批发市场为关键节点,持续压实批发市场开办者及场内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水产品追溯管理,不断织密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

  一、高标准压实批发市场主体责任

  (一)严格入场查验,把好“准入关”

  督促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办者在市场水产区入口安排专门人员严格查验入场水产品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做到“批批查”,对无合格证明的逐车进行快检,合格方可入场销售。推动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办者快检软硬件全面升级,确保满足快检批次数量、快检项目的需要,2025年凌家塘批发市场水产区快检室从30㎡扩建至120㎡,检测设备增设11台,检测人员增加4名,每日水产检测能力由90批/天提高到140批/天。结合重点问题水产品整治工作,对水产品实施提标管理,对重点问题水产品在“批批查”的基础上实施“批批速测”;非重点问题水产品持有承诺达标合格证、无检测报告的,14天全覆盖检测,有承诺达标合格证,有检测报告的,30天全覆盖检测。针对市场管理人员及场内销售者无法识别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否准确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人专场指导,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的辨识能力。

  (二)双向协同发力,确保可追溯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从凌家塘批发市场、下游农批农贸市场两个环节,双向推进统一销售凭证开具和使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凌家塘批发市场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提示,提醒下游采购方及时索要销售凭证,如市场销售者拒不出具,可向市场管理方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举报,指导市场管理方制定对拒不出具票证销售者的惩戒规定;要求市场管理方在市场出口处,每天随机抽查采购方是否索取票证,发现场内销售者拒不出具的,立即核实处理。2025年以来,凌家塘批发市场按照市场管理规定,对市场内不开具、未规范开具销售凭证等未按规定销售水产品的销售者进行惩戒,累计处理水产品销售者124户次、罚款36700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其他农批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场内销售者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义务,督促其他农批农贸市场开办者对重点问题水产品票证进行集中收存、统一保管,并在鳊鱼领域试点探索溯源比对,每周由农贸市场开办者汇总声称来自凌家塘批发市场鳊鱼情况,通过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推送给凌家塘批发市场进行信息比对,从下游采购环节着手倒逼凌家塘批发市场内销售者主动出具销售凭证,提高水产品市场销售环节可追溯性。

  (三)推动信息化建设,完善食安链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动属地政府积极与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办者对接,鼓励指导凌家塘批发市场推进信息化建设。2025年7月,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办者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于2025年12月在水产区全面运行,构建了集商户一户一档、入场票证登记、快速检测、开具销售凭证、公众扫码溯源于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链条。信息化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建立市场经营户的一户一码,为每个商户生成唯一二维码,成为其数字身份证,扫码即可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评分、历史检测合格率等信息;2、进场前小程序预登记,商户通过小程序提前申报产品品类、数量、产地证明等信息;3、移动开单,一键溯源,商户使用手机小程序即可开具电子销售凭证,系统自动关联该批货物的进场、检测信息;4、快检结果自动回传,检测员使用快检仪完成检测后,数据通过API直接写入系统,无需二次录入,保障数据真实性与时效性;5、监管升级,高风险商户预警看板,通过大屏显示检测不合格率过高的商户,实现由被动投诉向主动预警的转变;6、公众扫码溯源,消费者扫描销售凭证二维码,即可查看商品全链路信息;7、质量全链条监管,信息平台向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撑,记录所有进场商品的质量溯源环节及电子台账、问题批次商品的处置流程及处置结果、问题批次食品的采购终端秒级定位。

  二、严要求筑牢水产品风险防控网

  (一)全方位监督检查

  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以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制定《常州市市场环节重点问题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任务清单》,明确农批农贸市场、销售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持续加强凌家塘批发市场风险隐患排查,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凌家塘批发市场在水产区入口处布设监控系统,强化非现场管理,并每两月对全市批发市场进行100%全覆盖检查。钟楼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对凌家塘批发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凌家塘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入场查验、督促开具销售凭证,以及水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况。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监管,对凌家塘批发市场多次开展水产品联合突击检查,针对凌家塘市场运营特点组织夜间检查,对市场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联合抽检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二)多层次检验检测

  在推动凌家塘批发市场水产品开展“批批查”“车车检”的基础上,对快检阳性发现率高及申请复检的水产品联动开展监督抽检。积极探索建立“快速检测(初筛)+法定检测(确认)”的高效联动检测流程,按照法检采样流程,对水产品进行快检初筛,一旦快检结果呈阳性,立即对快检样品的阳性指标进行法定检测,做到从风险预警到执法确认的无缝转换,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效率。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在水产品检验检测领域积极探索抽检联手、快法联动、处置联合“三联”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效。及时做好抽检不合格后处置,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逐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案件结束后开展联合约谈,形成闭环管理。

  (三)深化监管工作机制

  积极构建“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协同处置、闭环管理”的多方联动治理机制,钟楼区政府制定《常州市钟楼区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未入场重点问题水产品联合处置方案》,并在凌家塘市场派驻联合工作组、设立快检中心,详细公示工作站运行机制、快检中心运作制度等信息,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联动响应流程及联合处置预案,强化现场监督指导,处置问题产品,推动实现水产品“一站式”联合服务与执法,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联动规范市场内外交易秩序

  针对场外交易混乱的情况,钟楼区城管局和邹区镇从加大管理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长效治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场内外经营秩序。邹区镇积极对接凌家塘批发市场,摸排凌家塘周边区域存在的问题,增派执法队员进入市场周边开展日常管理行动。对占道堆放、店外出摊、流动摊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延长管理时间。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开展执法介入,以法治方式规范行为。针对凌家塘周边流动摊贩聚集、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问题,根据前期的摸排了解,联合凌家塘批发市场不定时、不定期开展整治。通过前期温馨告知、事中教育劝离、执法规范兜底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打击市场周边的违法违规市容问题。同时,邹区镇联合凌家塘市场、属地交警、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治理,打通执法壁垒,提升整治效率,改善整体面貌。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市公安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遵循“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原则,以开展《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为契机,完善水产品协同监管机制,严格把好水产品从塘口到市场、到餐桌舌尖的每道防线,切实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完善法律保障,夯实全链条监管制度根基

  积极开展《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地方立法,紧扣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核心问题,从四个方面细化法律保障举措:一是明确全链条责任主体与义务,二是强化批发市场准入与追溯机制,三是优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四是完善激励与保障措施。

  二、强化风险防控,织密全链条监管安全网

  (一)实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联动分类监管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将针对重点问题水产品优先落实联合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联动。在养殖环节,实施主体风险分级管控,依据养殖密度、清淤频率、检测结果、生产记录等指标,划定高风险养殖主体,实行“一户一策”差异化监管;由市级部门开展塘口风险监测,辖市、区全面推进重点品种风险摸排。在销售环节,在凌家塘批发市场对全部水产品实施入场预登记,对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线上预审核和现场查验双重核验,对重点水产品实行入场“批批检”,对高风险主体加密市场巡查和检测。

  (二)创新经纪人监管机制打通流通堵点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经纪人备案准入制度,全面采集经纪人身份、车辆等信息,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实行备案管理,未备案的经纪人一律不予开通开证权限。开证环节实行实名认证、车辆比对、信息自动关联,上传车辆实时照片核验,杜绝证物不符、夹带混装、一车多证等问题,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落实每日核查开证及进入凌家塘批发市场数据,对异常交易、证货不符等线索及时处置,精准排查风险隐患。

  (三)压实重点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持续督促凌家塘批发市场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管控机制,依托“凌家塘质量溯源”系统加强对入场水产品查验,持续将水产品销售者档案、水产品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场快检、场内快检等信息进行整合和管理,并向下游采购者、监管部门等畅通查询渠道。

  (四)加强市场销售管理与执法联动闭环处置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市场销售的重点问题水产品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凌家塘批发市场水产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持续督促指导其他农批农贸市场严格入场查验,督促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从凌家塘批发市场采购的水产品依法依规索取销售凭证,确保水产品市场销售环节可追溯。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常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聚焦凌家塘批发市场等重点主体,严查违法使用禁限(停)用药、常规药残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曝光典型案件。同时,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相互通报协查机制,实现抽检、通报、调查、处置闭环管理,健全会商研判和重大舆情联合处置机制,并将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强化社会共治,凝聚全链条治理合力

  依托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资源,借助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全方位体检,持续提升大型批发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凌家塘批发市场等重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组织开展“市监蓝·常安行”执法直播、“你点我检”系列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宣传曝光和科普教育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等广泛参与,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参与抽检、举报投诉、扫码溯源等方式参与食用农产品治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食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治理参与意愿。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俞凌飞、周小娜

  联系电话:0519-88588156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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