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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常有善育”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0214

邵耐远等7人

关于完善“常有善育”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建议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近年来,我市与全国许多城市一样,面临着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结构失衡的严峻挑战。2024年末,我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4.99‰,相较于2014年10年内降幅达到4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1‰。同时,我市老龄化率已攀升至22.9%,劳动年龄人口持续萎缩,人口自然增长率与老龄化形成的"双重挤压"效应日益凸显。
  为积极应对这一局面,我市已推出"常有善育"民生工程,在托育资源扩容、生育服务优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25年,我市可供托位数达到2.43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均列全省第一方阵。此外,我市还推出了孕产妇住院分娩"零自付"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效降低了分娩阶段的医疗负担。然而,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昂的问题依然突出,成为抑制市民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经济压力巨大、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职业与生育平衡难以及生育观念转变等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本提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常有善育"体系,切实降低家庭生育负担,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常州。

  尽管我市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在促进生育、降低家庭负担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经济压力巨大
  住房、教育、医疗等直接成本以及职业发展机会成本等,使得许多家庭对生育多孩望而却步。虽然我市已实现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零自付",但这仅是生育全周期中的一小部分成本。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研显示,我国家庭养育一个孩子至18岁的平均成本约为48万元,在一线城市更超过100万元。与之相比,即使是一些地方推出的高额生育补贴,也仅能覆盖育儿成本的10%-15%。这种经济压力在我市这样的经济发达城市尤为明显,直接导致生育意愿持续低迷。
  二、托育服务供给仍显不足
  尽管我市持续增加托位,但相较于实际需求,普惠性托育服务的覆盖面仍有扩大空间。全国数据显示,仍有近40%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面临"入托难"问题,农村地区缺口更超过60%。同时,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及便利性也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随着新生儿减少,产生了一部分幼儿园的学位剩余,这些优质的师资力量和场地资源如何有效转型用于2-3岁,甚至1-2岁婴幼儿照护,需要政府牵头制定标准,正向引导。
  三、职业与生育平衡困难
  已婚女性在生育后面临着职业发展与育儿责任之间的艰难平衡。现有的育儿假政策、灵活工作制度等支持措施仍有待完善和落实。调研显示,72%的已婚女性表示在求职中遭遇过"是否生育"的问询,35%的女性因生育被调岗降薪。在高竞争行业,女性生育后重返职场的难度更大,导致部分女性主动放弃生育或减少生育数量。这种困境在高学历女性中更为明显,2024年的数据显示,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的生育率仅为0.8,远低于初中及以下学历女性的1.3。
  四、生育观念转变
  在快节奏、高压力的都市生活中,年轻人的婚育观念已发生显著变化,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现象日益普遍,很多女性生育意愿较低的一个主要顾虑是要面对婴幼儿的照护难题,尤其是0-3岁这个阶段。母亲的产假一般是6个月左右,一旦结束产假,婴儿的照护就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要么女性放弃事业,要么依赖老人,局限性非常大,这就使很多家庭,尤其是女性陷入两难境地。

  一、强化经济支持,直接减轻生育负担
  1、设立分层育儿营养补贴制度
  2、拓展住房支持政策
  3、加大税收减免力度
  二、扩大服务供给,构建普惠托育体系
  1、加快托育资源建设
  2、提升托育服务品质与可及性
  3、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三、优化时间支持,促进工作家庭平衡
  1、落实并优化生育休假制度
  2、创新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3、推广灵活工作方式
  四、加强健康保障,实现优生优育
  1、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2、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3、支持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五、营造友好环境,重塑生育文化
  1、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引导
  2、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3、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卫健委

提案

办理

答复

  

  

  A

  公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常卫复〔2026〕第68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0214号的答复

  

  邵耐远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常有善育”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家庭全生育周期服务需求,统筹政策落实、服务提质、权益保障、环境优化,稳步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

  一、厚植友好氛围,激发“生”的意愿。出台生育支持政策。聚焦“愿意生、生得优、育得好”三大核心问题,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等需求入手,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生育支持十二条措施》,其中有五条系常州独有,在全省生育支持政策培训班上作经验分享。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开展新型婚育文化进直播室、进婚姻登记处、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借助法治公园、地铁站、户外电子屏等阵地,广泛宣传积极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打造就业友好环境。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岗”灵活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妈妈岗”专场招聘会,举办“妈妈岗”赋能计划培训班,多向发力帮助“宝妈”灵活就业。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用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50%、50%、80%的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将错峰休假、弹性休假等纳入集体合同,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342家,覆盖女职工25880人。

  二、聚焦优生优育,夯实“孕”的保障。开展生殖健康“好孕行动”。在全省率先启动“好孕行动”,且连续三年被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截至2025年底,已为303个家庭减免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为8607位备孕困难的适龄妇女提供18797次免费超声卵泡监测,为449位孕产妇提供免费远程胎心监护服务。实施母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动应筛尽筛、早诊早治,全市产前筛查率达98.90%,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率约‌98.6%。提升市、区两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建成覆盖全市的“云上妇幼”平台,实现高危孕产妇全程智能化管理。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自2024年7月起,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从2025年10月起,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标准由1200元/人提高至1600元/人;自2025年7月起,医保目录内生育费用个人“零负担”,生育保险实现从怀孕到分娩的全周期保障。

  三、践行普惠优先,解决“育”的难题。织密普惠多元“覆盖网”。通过优先发展托幼一体、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单位举办托育等方式,构建了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市托育机构391家,托位数2.68万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8个,87.7%的托育机构月收费在2000元以下。健全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热价格扶持政策、托育服务税费优惠等政策。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提升托育服务“软实力”。备案托育机构“医育结合”签约全覆盖,通过驻点式专业督导、托育机构老师进医院实训等方式,做细做实托育健康指导服务。举办全市托育机构质量提升培训班,分层分类组织托育机构在岗人员培训,我市选手获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第9名。全面推广“网格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纳入常态化监管体系,筑牢安全屏障。深耕育儿指导“责任田”。线上“宝贝医课”直播10次,录制育儿知识精品课程20则,线下“养育照护门诊”为150余户婴幼儿家庭解难题,举办0-3岁婴幼儿亲子嘉年华公益活动6场次,科学育儿知识进社区活动600场次,让家长在沉浸式陪伴中潜移默化掌握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

  四、坚持多措并举,减轻“养”的负担。全面发放育儿补贴。按每孩3600元/年发放育儿补贴,上线应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基层村、社区积极作用,细化优化申领服务,帮助群众轻松办、快捷享,2025年度累计发放育儿补贴71331人、资金超2.26亿元。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政策支持。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二孩、三孩家庭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30万元、50万元;多孩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金额由1.5万元提升至1.8万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给予优先安排,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在住房面积和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落实教育减免资助。2025年秋季学期对幼儿园大班的适龄儿童减免保教费,惠及43420名儿童、累计免除保教费超1.55亿元。启动实施“长幼随学”政策,对三孩家庭免收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现提标扩面,2023年以来累计资助13.91万人次、1.48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以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城市为抓手,持续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经济、时间、服务、文化等激励措施落地落实,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不断优化全生命周期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普惠托育、教育保障、住房支持、就业权益等服务质效,全面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力深化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倡导积极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擦亮“常有善育”民生品牌,全面形成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社会氛围。

  签发人:蒋春新

  经办人:缪燕

  联系电话:85682634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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