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提案公开 >> 内容
 
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统筹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10 浏览次数:  字号:〖
 

0098

郭家海等4人

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统筹治理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需求已经从原来的“填饱肚子”逐步发展到了“精神需求”。在时代进步和生活模式变化的双重作用下,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社会老龄化也越来越严重,城市空巢老人的家庭越来越多,人们的孤独感越来越强。饲养宠物(主要是狗,猫,观赏鸟等)已经成了一种流行行为,甚至部分宠物已经成为了许多家庭的一份子。
  随着宠物的增多,这些年来,流浪动物也随之不断增多。由于没有相关的动物保护法律保障,一些流浪动物成为个人利益所驱使的受害者,比如,在社会上,一条以金钱为目的的“黑链条”已悄悄地形成,在这条“黑链条”上,捕捉、偷盗、宰杀、食用流浪动物等现象时常发生。同时流浪动物对人们造成的危害也值得重视,不管是流浪动物身上携带的病毒,还是流浪动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或者是流浪动物横穿马路造成的交通困境,都对人类社会造成了潜在的危机。以上种种现状都说明流浪动物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流浪动物具有诸多潜在危害,亟需多方协调治理。主要危害有如下四个方面。
  1、可能攻击人类。由于缺乏相应的控制和教育,流浪动物存在一定的野性和相当强的戒备心,常常因为各种原因对人类进行袭击。例如城市里有些流浪动物常常因为发情、自卫或生病而袭击人类。
  2、妨碍社会秩序。流浪动物若肆意增长,则会威胁到城市的秩序。尤其是公共场所出现的流浪动物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举例来说,目前学校是流浪动物经常聚集的地方,流浪动物可能会在学校周围游荡,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袭击,其中很多流浪动物可能携带细菌,师生一旦被抓伤可能引起皮肉伤或者恶性细菌带来的严重疾病。此外流浪动物不会避开行驶中的车辆,有时会突然蹿到车辆前方,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流浪动物就像没有目标的“小炸弹”,扰乱了社会管理。
  3、威胁卫生安全。流浪动物缺乏相应的照顾,他们的身体健康以及卫生都和家养宠物存在很大的差距,流浪动物自身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流浪动物可携带多种病原菌,主要病原细菌包括狂犬病和寄生虫等,狂犬病毒是其中最严重的一种,治愈难度极高,至今全世界仅有一例治愈病例。我国大部分流浪狗没有接种狂犬病疫苗,每年都有人因遭到狗攻击,感染狂犬病而死。根据统计,另外,流浪动物是有生命的,它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很长时间待着,因此对其进行消毒和防治是一项很难进行的工作,同时,流浪动物的粪便及死后尸体也会携带部分病菌,导致环境卫生被影响。
  4、干扰市民生活。流浪动物的增多给城市居民带来了许多麻烦。许多人都遇到过被几条流浪狗追赶的情况,这是十分可怕的情景。另外还有很多居民会因流浪动物所造成的噪声污染而苦恼,一些流浪动物会在夜晚不停地狂吠,猫在春天处于发情状态的叫声尤其刺耳,居民听到会感到毛骨悚然。除了叫声外,流浪动物由于没有主人给他们喂食,它们会四处寻找食物,许多流浪猫会寻找机会溜进人们的居住场所偷食。时间一久,这些流浪动物就会无形中干扰到人们的正常生活。

  1、增强各部门的重视程度。流浪动物的治理需要的是社会合力,是政府部门、救助站、市民等等,任何单独一方都无法完成任务。流浪动物治理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公益组织、动物收容所、流浪动物救助机构、流浪动物关爱人士以及普通群众等。相关主体需要增强自身责任感,自觉关注流浪动物,提高对流浪动物的重视程度。对政府相关部门来说,需要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从上到下贯彻保护动物的意识,增强人们对流浪动物的保护意识,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自觉参与到流浪动物保护中。
  2、完善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市政府对非政府救助组织提供一定的支持,并利用非政府组织设立民间管理机构,给予其支持并使其对社会组织负责。流浪动物救助平台承担着收容、管理流浪动物的责任,完成对流浪动物的收容,疫苗、绝育等处理,并让流浪动物在这里等待领养。公安和城管部门负责将街上的流浪动物抓捕,送往平台;卫生站需要派遣常驻人员至救助基地或者与救助平台签订协议,承担救助平台的免疫、绝育等医疗任务;工商部则可以联络宠物行业相关企业,责令以较低的价格供给救助平台日常物资;最后是市政部门要牵线搭桥,将社会上的爱心市民、志愿者组织等力量定期送往救助平台进行协作管理。
  3、加大对民间救助组织的支持。目前我市救助平台还是处于私人非营利组织的尴尬地位,建议大理市政府尽快审批相关文件,协助救助平台办理相关手续。其次,救助平台目前的发展缺少人力物力支持,建议政府鼓励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流浪动物救助的行列中来,无论经费支持、劳动力支持还是精神支持,都是当前流浪动物治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政府需要为救助平台做好宣传和前期工作,为其引荐公益组织的支持,并设立监督小组,帮助其良性运转。再其次是建议各个相关部门尽量出台关于流浪动物治理的专项行动,例如效仿美国的“监狱宠物联盟计划”,将动物收容所里部分与人亲近的,没有危害的动物带到有需要的特殊家庭中,让他们对其进行训练,培养他们的爱和责任感。

公安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098号的答复

  

  郭家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统筹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精心部署强推进。自2022年《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每年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养犬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文明养犬治理提升行动。围绕宣传、办证、查处、培训等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指导各地组织专管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学习新出台的《全省涉犬警情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加强犬只免疫和联合执法等工作,动员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信息收集、宣传教育、提醒劝阻等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

  二是宣传发动全覆盖。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设立186个犬只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点,依托动物诊疗机构设立120家犬只免疫和登记“一站式”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免疫注射、信息登记、犬牌签发等“一条龙”服务。线上充分利用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本地媒体平台,发布养犬宣传视频和图文,让文明养犬知识深入人心;同时组织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在健身广场、公园、商业综合体、新村小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314余场,现场普法、答疑解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余份。

  三是强化整治求实效。研判梳理110警情、12345民意诉求件,指导各地对涉犬警情高发重点部位动态巡逻,对流浪犬经常活动的小区绿地、闲置场地、围墙边角,组织民警、社区工作人员、保安开展巡查和抓捕。会同市犬只留检所对流浪犬较为集中的新村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区周边进行抓捕清理,今年已收容救助流浪犬只1450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养犬登记、执法查处等工作,紧盯不文明携犬出行、流浪犬、未办理养犬登记、一户多犬等问题,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在规定范围内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震慑力,促使养犬人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定。

  二是广泛引导社会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活动,突出强制免疫、登记办证、禁养烈性犬等重点内容,使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共识。同时,梳理涉犬警情高发、办证率低的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

  三是积极推动联动共治。会同城管、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组织街道、社区、物业、网格员等力量,持续推进网格化覆盖、常态化巡查、联合化执法、全链条处置、多元化宣教,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整治,有效压降流浪犬数量,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常治长效。

  

  

  签发人:孔令驹

  经办人:李军、黄犇、宋书涵

  联系电话:13775289906、13775287191、18861285303

  

  

  常州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日

农业农村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郭家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动物统筹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浪动物,主要是无主犬、猫,存在干扰市民生活、妨碍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甚至攻击人类等潜在危害,需要多方协调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以及《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流浪犬只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做好流浪犬只的处置。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只的控制和处置。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流浪犬只进行临时收管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告。鼓励发现流浪犬只的个人和单位及时向上述机关和组织报告。有关机关和组织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置”的规定,我市流浪犬的管理部门是公安机关,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由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依法加强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实施强制免疫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确立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明确“犬只出生满九十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为犬只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并且将免疫作为养犬登记的前置条件,对未按照规定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给予行政处罚。建立实施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为全面推行犬只狂犬病免疫预防、保护人宠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加大《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将其纳入农业普法宣传重要内容,会同公安部门编发《常州市文明养犬服务手册》,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开展“9·28世界狂犬病日”主题活动,组织防疫人员到公园、下广场、进社区开展狂犬病防控宣传活动,统筹用好报刊、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普及文明养犬、狂犬病预防等知识,发起文明养犬签名倡议,开展犬只健康检查、狂犬病疫苗接种等“兽医来了”便民服务活动,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科学养犬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本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便民利民”的原则,出台进一步优化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规范管理的意见,与时俱进优化完善犬只免疫点建设要求,全市共设置193个犬只狂犬病免疫点(亦可为猫等宠物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建立健全犬只狂犬病防控网络,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动物狂犬病免疫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机打免疫证明、二维码防伪,并与公安部门养犬登记系统联通,实现犬只免疫信息与登记信息相互推送、信息共享。与此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免疫点中遴选设置了117家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实现“以登记促免疫、免疫便登记”的工作格局。自2022年《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免疫犬、猫38.12万只(次)。

四是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目前,我市共有215家动物诊疗机构,其中宠物医院177家,宠物诊所38家,备案执业兽医师702人。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把握动物诊疗机构经营场所功能布局、专技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范围等许可条件,严把行业准入,并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动物诊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各动物诊疗机构在许可范围内,为市民养宠提供绝育服务(宠物诊所仅可为雄性动物提供绝育服务),部分爱心动物诊疗机构还主动为市民救助的流浪犬、猫提供绝育和健康管理服务,传递爱心、增进和谐。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依法加强动物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持续抓好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筑牢人宠健康屏障,强化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继续会同公安机关、镇(街)和村居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协同共治,从源头减少宠物遗弃,努力实现流浪动物减量管控、规范治理的工作目标。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