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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用工秩序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0072

何海平等6人

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用工秩序的建议

  近年来,劳务派遣市场蓬勃发展,已成为诸多领域缓解用工矛盾、满足弹性用工需求的重要渠道。该模式在满足企业用工提供灵活性的同时,也因其自身特殊性,衍生出系列系统性风险与治理难题。从实践情况来看,各地劳务派遣市场在市场秩序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企业用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合规风险凸显,违规情形屡禁不止。劳务派遣相关法规对“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及用工比例不超过10%有明确界定,但该规定在实践中普遍被突破。以制造业为例,大量派遣工长期稳定配置于主营业务生产线,相关岗位具备显著的长期稳定性,已明显背离“临时性”的法律定位,违规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征。
  二是同工不同酬问题突出,劳动者权益保障缺位。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在薪酬待遇、社保福利等方面存在系统性差距,“同工同酬”法定原则难以落地,尤其在制造业领域,小时工薪资标准差异尤为明显。部分不规范劳务派遣机构存在克扣工资、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直接侵害劳动者基本权益,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埋下重大隐患。
  三是职业发展通道受阻,企业长期竞争力受损。因劳务派遣工劳动关系归属派遣机构,用工单位普遍缺乏开展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职业发展路径的动力,既制约劳动者个人成长空间,也对用工单位人才梯队建设与技术经验传承造成不利影响。这种“重使用、轻培养”的模式,与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的政策导向相悖,劳务派遣的不规范发展已成为党委政府产业工人建设的突出梗阻,长远来看还将削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根基。
  四、混合用工管理难度加大,企业隐性风险攀升。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多家派遣机构合作已成为常态,不同机构派遣员工适用的待遇标准、管理规范存在差异,极易引发内部公平性质疑与管理协调难题。劳动关系与用工管理权相分离的模式,导致工伤赔付、薪资拖欠等劳动争议发生时,用工单位、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三方责任界定异常复杂,增加企业隐性成本。

  一是强化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执法效能与合规指引。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与精准施策,针对制造业、公共服务等不同行业特点,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劳务派遣合规用工细化指引。建立“用工单位-派遣机构”双向责任追溯机制,压实用工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同工同酬、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连带责任。
  二是锚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引导劳务派遣公司以信用为核心,优化劳动合同管理、足额缴纳社保、快速处置纠纷等服务,夯实评级基础。主动参与“自评 评审”双轨信用评价,确保经营数据真实可溯。推动评级结果纳入政企采购依据,集聚优质市场资源,杜绝失信行为,远离行业“黑名单”,实现与劣质机构差异化竞争。
  三是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与技能发展通道。推动用工单位与派遣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责任与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将优秀派遣工纳入人才梯队建设。建立派遣工转聘机制,对技能达标、表现突出的派遣工,支持用工单位优先转为正式员工,契合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导向。
  四是规范混合用工,厘清三方权责边界。明确混合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与三方责任划分规则,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精简合作派遣机构,统一用工管理规范,化解内部公平性质疑。建立劳动争议联动处置机制,简化工伤赔付、薪资拖欠等纠纷处理流程,探索由市场主体主导的虚构劳动关系骗保、谎报工伤骗赔等违规员工黑名单制度,切实降低企业隐性风险与协调成本。

人社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A

   (公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人社复函〔2026〕60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0072号的答复

  

何海平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用工秩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正如您所言劳务派遣在缓解用工矛盾、满足弹性用工需求的同时,还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同工同酬不到位、职业技能发展受限等问题。为着力构建依法用工、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劳务派遣用工新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指导发布合规用工指引。为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导与监督,我们制定了《常州市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新方法、柔性引导、依法规范,推进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合规、有序健康发展。指导重点用工企业建立派遣用工诚信联盟,做好劳务派遣政策指导服务、风险告知服务、规范用工服务。完善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机制,促进应急管理机制有效运行,信用评价结果有效运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通过排查风险,应急处置,强化对劳务市场用工风险的研判和处置。对发生涉劳务派遣群体性突发事件和极端个案,按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协同快速妥善处置。通过监察走访、行政约谈等方式,要求外地公司按规定在本地注册分支机构;对排查出的异常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企业,通过上门服务、主动约谈、重点监控的方式提前化解用工风险。

  二、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全周期监管服务。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机构在实施许可时,严格依法查验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等条件。劳动监察机构切实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年度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全市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计1684家,正常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企业1024家,这些机构与全市5036家用工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劳务派遣职工15.54万人。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验的劳务派遣单位,下发限改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验申报的,到期将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全市37家劳务派遣单位被评为A级以上,1306家被评为B级,341家被评为C级。对被评为C级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列为重点监察对象,对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向相关用工单位通报其等级并发放用工风险提示函。同步维护部劳务派遣信息平台相关数据,并将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推送至信用常州,供用工企业查询参考。在年度核验和信用评价基础上,好中选优进行宣传推介,对经营异常、评价较差、违法违规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示风险。

  三、加大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执法力度。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负责人落实”三级责任机制。依托根治欠薪平台、一体化信息平台精准研判,重点整治劳务派遣违法、非法职介、虚假宣传、就业歧视等突出问题;健全人社系统内部及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时监测企业经营用工风险,快速处置涉劳舆情。聚焦“黑中介”等重点问题,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招聘、违规收费扣押证件等违法行为。对劳务投诉高发重点企业,联合辖市区开展约谈督导,复盘投诉焦点,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从源头压降投诉。2025年,全市共检查人力资源机构及用工单位528户,查处案件114件,其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4件,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1件,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依法参保109件,依法责令整改50件,作出行政处理8件,行政处罚6件,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51万元。

  四、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12333电话、劳动监察维权二维码、劳动仲裁阳光调解等线下线上渠道,全面接收举报投诉;同时,在常州人社公众号专题发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相关信息、人力资源违法案件通报及大学生求职注意事项,拓宽劳动监察维权宣传与反馈途径,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打通劳动者维权“最后一公里”。稳慎调处涉劳务派遣争议案件,启用互联网调解、庭审,提高了劳务派遣争议调处质效;加强涉劳务派遣案件预防研判,仲裁调解机构为企业开展用工体检,帮助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人事争议;联合市中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发布涉规范劳务派遣案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免责协议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对劳动者不发生效力”,通过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的引导作用。

  五、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指导用人单位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落实《常州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提速行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提质行动、技能人才使用评价提效行动、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提优行动,统筹各部门积极落实行动方案。积极优化培训补贴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发布《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聚焦我市“1028”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新增职业(工种)46个,补贴目录范围扩大至228个,覆盖智能制造、数字技能、绿色技能、新职业、新业态以及创新创业等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各类紧缺职业(工种),分层分类明确补贴标准,最高达到4300元,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3.9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一是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合规用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规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完善信用体系,推动诚信服务。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分类评价,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推送到同级信用平台。三是深化部门联动,推进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部门协同,纵深推进整治工作。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服务违法违规线索,继续重点打击“黑中介”、不合理收费、扣押证件、虚假高薪诱骗等行为,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持续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清理整顿,对有违法记录的单位重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用工市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是加强行业引导,提倡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劳务派遣单位守法经营,遵守服务标准,共同营造规范的用工秩序。通过行业自律促进劳务派遣单位及时核验年检,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不参与恶性价格竞争,不做虚假服务。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李明杰

  联系电话:0519-85682023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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