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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适残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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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红等3人

关于规范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适残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9月正式施行,该法对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交流、志愿服务等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区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但因种种原因,辖区内存在部分无障碍设施尚未依据最新要求优化升级,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维护,残疾人、老年人信息化设备使用障碍等情形,亟待引起重视。

  1、无障碍建设设计及维护标准尚未与时俱进。尽管新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新建、改建的各类场所(包括互联网)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但现实生活中建设方往往轻视对于无障碍设施的合理设计,导致特殊群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障碍,例如无障碍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挡车件间距小于法律规定,部分网站、自助机器缺少无障碍交流功能,部分繁忙路段未设置过街提示音等。
  2、无障碍设施监管主体缺乏明确性、强制性。因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及单位,针对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主体及监管措施,导致无障碍设施后期维护困难,无障碍设施损坏、被占用等问题时有发生。如部分商场为隔离外卖电动车将石墩设置在盲道上、在无障碍通道上锁且不留联系方式等。
  3、无障碍设施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较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于无障碍设施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多为责令改正,仅对拒不改正情形下才规定可做出罚款等行政处罚,且针对改正期限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相关责任人违法成本较低,加剧了无障碍建设违法问题的发生。

  1、理念先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规划。建议住建、网信等主管部门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根据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类别及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在新建公共服务场所、住房、新建网站、小程序等审批时把好无障碍建设审批关,确保新建成的项目符合无障碍符合实际需求。
  2、建管并举,加大无障碍设施的运维力度。相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完善无障碍设施日常巡查及管护制度,对于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损坏的无障碍设施及时修复。同时在监管维护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普通群众对于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
  3、严格执法,明确违反无障碍建设法律责任。职能部门和镇、街道针对职能重叠问题开展磋商,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明确整改期限,确保违法行为人及时整改。针对故意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情形要进行严肃处罚。

住建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徐亚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适残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建设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规划

  市资规局开展了《常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分析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问题,从我市无障碍系统着手、分别对城市道路、天桥地道、公共建筑(如学校、银行、邮局、文体场所、商场超市、车站、公厕等)、住宅建筑、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方面,针对无障碍设施提出改造建设要求。近年来编制的《常州市城市街道家具设施专项规划》、《常州市城市街道空间市政绿化规划建设指引》等规划中,亦对无障碍设计作出了规划引导。

  市残联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的制定,结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和特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近年来,市残联参与《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修订,提出12条修改意见,保障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权益。参加轨道交通1号、2号、5号无障碍设计评审,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长效管理同步考核)。

  (二)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

  一是大力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340-2016)等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对我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图无障碍设计文件的审查力度,严把新建改建工程无障碍环节设计质量关,确保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按规范设计到位,从源头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要求;三是把牢竣工验收关口,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不予验收。2024年全市新建住宅、城市道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100%。

  (三)积极创建无障碍出行体系

  结合城市道路改建大修、老城厢建设、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及精品街道建设等项目同步提升改造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对缺损、脱落的盲板进行维修,提高盲道的完好率和畅通水平;对盲道在无障碍坡口处设置不规范进行整治;对供电井、雨污水井、通讯井等井盖或树池等占据盲道位置导致不贯通等情况进行整改;对盲道被障碍物阻断进行重新设置。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楼栋出入口、小区内休憩设施、公共厕所等区域进行了无障碍提升改造,按照“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原则,同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市城管局先后将非机动车违规停放、退红线区域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针对非机动车停放压占盲道、影响老年人、残疾人及轮椅车通行的行为开展了系列执法行动,创建良好的无障碍出行体系。

  (四)加大无障碍设施的运维力度

  市残联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设施损坏、占用等问题。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无障碍环境,如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规划刚性落实。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督导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四位一体模式,通过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四位一体”联动履职,公益诉讼提升无障碍环境温度》项目推动无障碍设施合规建设;通过“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活动,建立“文明城市无障碍监督员”培训体系,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化监督网络。

  (五)完善无障碍环境法律体系

  市残联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市残联联合检察院、住建局等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巡回督导制度》,组建由残疾人协会骨干构成的专业督导队伍,对交通场站、医院等8类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督查,建立“线索移送-立案整改-效果评估”闭环管理流程,无障碍公益诉讼立案47件,发送检察建议32件,依法履职督促整改32件,持续以公益诉讼推动400余处无障碍设施完备完善。另一方面深化智慧监管应用。依托城市大数据平台,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实现残疾人停车优惠“数据比对-资格核验-系统录入”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维护残疾人权益。此外,残联还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普法工作,提高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工程建设内容中,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深化无障碍设施设计,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督促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管,制止和纠正擅自调整无障碍设施设计的行为。二是继续加大公共场所适老化设施改造力度,提高公共场所适老设施改造的覆盖率,积极推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等服务机构进行无障碍优先改造;继续推进老小区电梯改造,收集老年人在使用设施过程中的反馈意见,根据意见进行针对性的升级改造。三是强化执法联动与专项整治,市城管局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队伍采取“高峰值守+机动巡查”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会同市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占用、阻挡无障碍通道行为采取“劝离+处罚+拖移”组合措施开展联动执法,对重点区域和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四是优化设施管理与源头治理,明确划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同时约谈共享单车企业,建议其采取在线上平台设置无障碍通道“禁停区”等措施,并增派运维人员定点值守,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五是构建共治共享格局,通过组织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开展进社区、进公园、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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