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规政复[2025]第7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290号的答复
叶琳、裴红鑫、高玉华、汪国海、汤鹏飞、邓九胜、徐俊、尹娟、梁雪锋、曹强、朱亚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常州市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向地球深部进军是我们必须解决的战略科技问题。向地下要空间、要安全、要资源已成为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金坛作为全国新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探路人”,在实践盐穴开采、探索盐穴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也面临着一些难题亟待解决。2024年7月,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致函省政府恳请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许昆林省长批示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为此,常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省自然资源厅张国梁厅长批示,要研究盐穴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实现方式,尽快形成成果。
我局高度重视盐穴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联合金坛区人民政府组建试点工作专班,于2024年8月27日启动新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遵循“安全优先、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协同利用,节约集约、创新驱动,统筹兼顾、维护权益”的原则,采用周周推进、月月协调的工作方式向前推进。试点工作主要包含,摸清家底、明晰权属、规划编制、资源配置、确权登记五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利用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展储气、储能等工作,以支撑能源战略储备和提升调节能力。
目前,试点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协同配合下,取得了以下进展:一是科学拟定了《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对资源综合调查评价、明晰权属、开发利用规划、资源配置方案制定、产权登记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周密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24年11月18日批复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创新编制了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规划。规划充分调查地下岩盐资源、存量盐穴空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权益状况,明确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及周边区域岩盐资源开发利用目标、主要任务、空间协调、用地管控、近期规划、保障措施等。《规划》已于2025年2月12日获常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三是启动编制了金坛矿地融合发展乡村片区整治规划。该规划围绕“地下大宝藏、地上大农场”发展目标,谋划城乡融合与矿地融合发展,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向分管市领导进行了汇报。四是编制完成了盐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安全规划。安全规划对金坛区盐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地面安全风险、井筒安全风险、地下储气(能)库群安全风险、地质风险、新型储能风险进行了细致的梳理预判,并提出了应对举措。目前,安全规划已经由金坛区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同时,金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也正式印发了《金坛区盐矿开采、盐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责任分工》。五是初步建立了盐穴开发利用全工程管理体系。编制了盐穴资源开发利用系统性指南,涵盖盐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目前,该管理体系已经制定完成,并正式印发实施。六是探索制定了新型地下空间(盐穴)资源配置方案。通过探索建立新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机制,细化规划条件、出让规则、出让流程,结合矿业权设立、采矿造腔进程(存量与增量盐穴)、开发利用主体等不同情况,推演6类权益配置场景,为后续地下空间的资源配置提供案例借鉴。目前,正在全力推动首批盐穴地下空间的出让工作。七是拟定了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从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划编制、权益配置、规划实施管理、产权登记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规划地下空间管理。目前,《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盐穴出让进度。拟定所有存量盐穴出让工作计划,加强与盐穴用企的沟通协调,科学拟定存量盐穴出让工作计划,科学谋划增量盐穴出让工作,制定已设采矿权、已设探矿权、空白矿区内增量盐穴的出让计划和工作方案。二是加快《金坛矿地融合发展乡村片区整治更新规划》的修编工作。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意见,尽快形成规划成果。三是加快立法工作进度。加快完成立法调研工作,尽快完成立法草案送审稿,并送市政府审议。
最后,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也衷心希望各位政协委员能够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试点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推动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国新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江苏模式”,贡献“常州样板”。
签发人:侯继功
经办人:刘军
联系电话:88060709
(单位印章)
2025年6月11日
抄送:常州市政协提案委秘书处、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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