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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局发展我市全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0303

陆刚

关于布局发展我市全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建议

  众所周知,传统塑料制品需要消耗大量石油,是碳排放超标的主要因素之一,造成的“白色污染”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石油产量及进口量的四分之一用于生产塑料制品,其中约有30%属于食品包装、一次性餐饮具、购物袋、快递袋、垃圾袋等,这其中又有40%的制品约600万吨最终成为“白色污染”,对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假如这些塑料制品都用生物基材料替代,将会形成一个上千亿的市场容量,同时大大节约了国家石油资源,降低CO2排放,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改变我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被动局面,并为全球解决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做出贡献。

  1、据国际能源机构统计,中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就此西方国家经常借气候变化“说事儿”,对我国经济发展施加压力。不过,我们也认识到碳减排是势在必行的事,我国需及早着手发展低碳经济,从而避免陷入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如果我们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来替代不可降解的石油基塑料,不仅可以在源头大幅减少我们对石油进口的依赖,提高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生物质材料转化,还可以在末端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属于典型的双向减碳解决方案。
  2、据生态环境部固废中心有关研究报告,2021年我国仅初级塑料产量就达到14000万吨,塑料制品8000多万吨,而全球每年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达4亿多吨。因此,要全面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提出的禁塑目标,将需要有大量的可替代产品,全国性全球性的禁塑行动必将催生出一个巨大的塑料替代产业。而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正是当前全面替代塑料制品的主要新型材料之一,目前,我市已经有部分企业通过产学研等方式,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为加快发展我市全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

  1、在全省率先出台禁塑地方性法规,将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中央部委的政策转化为地方性规范,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2、制定鼓励支持促进我市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的产业政策,吸引国内外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头部企业到常州来投资兴业。
  3、结合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分别对政府采购、企业采购和零售分销等环节制定具体的政策要求。
  一、政府采购
  由招标采购中心牵头,要求在各级政府主导的食品、物流、零售、展会、市政、城管、农业、医疗等领域的相关产品和服务采购(如大型会议、展会、活动等)过程中,优先采购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的产品(如:食品包装、一次性餐饮具、快递袋、购物袋、垃圾袋、农用地膜、医疗废弃物包装等)。
  二、企业采购
  1、国有企事业单位
  由招标采购中心牵头,要求在全市国有企业主导的食品、物流、零售、展会、市政、城管、农业等领域的相关产品和服务采购(如大型会议、展会、活动等)过程中,优先采购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的产品(如:食品包装、一次性餐饮具、快递袋、购物袋、垃圾袋、农用地膜等)。
  2、食品加工企业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针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尤其是方便食品、冷冻食品、烘焙食品、肉类加工、净菜加工、水产加工等),将产品包装采用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的产品作为享受各项国家和地方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将产品包装采用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作为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的前提条件;对使用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的产品包装的企业,利用媒体进行表彰宣传,积极引导。
  3、餐饮旅游服务企业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餐饮行业管理协会联合牵头,针对全市餐饮旅游服务企业,将一次性餐饮具采用符合生物基可降解检测和认证标准作为申报“星级饭店”“绿色饭店”“A级景区”的前提条件。

发改委

提案

办理

答复

  (A)

  (公开)

  

  

  

  

  

  常发改复〔2025〕第82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0303号的答复

  

  陆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布局发展我市全生物可降解材料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现状

  (一)精准规划定位,强化顶层设计。2020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推广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替代产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管理制度。2022年、2023年陆续制定《常州市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常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对预期设定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出台《常州市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废塑料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推动废塑料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和合理化延伸。

  (二)突出关键重点,提升工作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废塑料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将全市在产15家废塑料利用处置单位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对全市农用地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2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市商务局将限塑工作融入“绿色商场”“样板厨房”等工作中,将落实限塑要求作为重要评分项,目前我市“绿色商场”达到8家,2024年度共25家餐饮经营单位被评为“常州市样板厨房”,不断凝聚餐饮行业对禁塑工作的共识。

  (三)严把准入关口、开展绿色采购。市财政局制订发布《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践行绿色采购理念,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综合考虑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因素,行政事业单位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在相关产品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推广使用绿色包装,促进绿色包装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

  (四)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投资。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组织符合条件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生产企业申报2025年国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破解市场推广初期“应用难”问题。落实《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江苏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指导企业申报省首批次新材料示范应用奖补项目。按照《常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申报常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为全生物可降解材料生产企业的长远发展留足政策空间。

  二、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严格对照标准、持续扩面增效,布局发展我市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深化绿色采购。持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各项政策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低碳产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采购人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将政府绿色采购嵌入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将绿色低碳政策要求贯穿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等关键环节,充分体现政府绿色采购导向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法规政策。继续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商超、酒店等销售场所的定量包装商品开展监督抽查。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废塑料利用处置单位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废塑料利用处置单位环境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广应用替代。在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以及可降解塑料袋、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等;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在邮政快递领域,推进邮件快递包装规范化建设和绿色包装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

  (四)进一步浓厚社会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企业、公众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广泛通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塑料污染治理成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签发人:李磊

  经办人:谷谦

  联系电话:8568109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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