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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抢救“百宅百桥”三年修缮计划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1-07 浏览次数:  字号:〖
 

0307

廓尘等6人

关于开展抢救“百宅百桥”三年修缮计划的建议

  常州市是一座具有2500年文字记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地处太湖流域水网地带,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称三吴重镇、江左名区,文物资源十分丰富。2011年6月至2021年的十年间,常州市公布了三批市级文保单位,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其中国保单位12处,省保单位52处,另外还有1670余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点)。在这些数量极大的文保单位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点)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宅与古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物保护不同程度受到影响,从近年复查407处文物点情况看,调查登记消失的文物就达207处,相当部分是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宅与古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创造性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高杨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把历史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宅与古桥就是常州市的文化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这些文物具有不可懈怠的历史责任与社会担当。
  我市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宅建筑大致可分三类:
  1、具有红色基因的建筑。如江南抗日义勇军总指挥部旧址、张太雷出生地、董逸湘故居、恽逸群居住地、常州第一个中共(横山桥)党支部旧址、大圩沟孟秋江(孟波)故居、芳渚武进县委旧址等。“江抗”总指挥部旧址经过多年呼吁,终于得到修缮开放,受到社会一致好评,而如董逸湘故居、孟波(孟秋江)旧居等不是被拆就是任由自然坍塌,状况堪忧。
  2、具有祠堂文化的建筑。目前这类建筑有近百处,其中50多处已列入文保单位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点)名录,而另有50%的尚未列入,如雪堰镇吴氏宗祠、前黄胡氏宗祠、薛墅巷吴氏宗祠、孙慎行专祠、东下塘李公祠等。薛墅巷吴氏宗祠为我市为数不多的明代建筑之一(其中义庄被拆),目前岌岌可危,地处历史地段的南河沿薛极专祠、沈氏宗祠亦未摆上修缮议程,东下塘(陶沙巷)祠堂群仅留刘祠氏宗祠一座。
  3、具有名人文化的建筑。如新安老街建筑群、横山桥老街建筑群、南宅老街建筑群、漕桥孙宅(余光中外婆家)、余巷31号老宅、冯元桢故居、薛应旂文宗第、夏溪陈涵奎故居、戚墅堰东街章宅、三河口姚安甫宅等。
  上述三类建筑达数百处之多,大部分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绝大部分处于自然坍塌状况。

  常州地处水网地带,河流多桥梁多,根据上世纪80年代常州市志与武进县志等资料记载,各类老桥(古桥)有1000余座,被改建或重建的有438座,214座已湮灭。至目前为止,尚存各类老桥(古桥)不足300座,且许多古桥仍在继续拆除及自然坍塌中,如礼嘉镇五跨升安桥已坍塌一半,寨桥镇南运河畔的龙荡桥、五洞桥河道湮淤,桥梁岌岌可危。
  尚有各类老桥(古桥)大致可分三类:
  1、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老桥(古桥)60余座(包括金坛、溧阳)。
  2、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的老桥(古桥),这类古桥大约在80座左右。
  3、在国家实施的“四普”中,各地陆续发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老桥(古桥)。

  建议我市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抓紧组织开展抢救“百宅百桥”三年修缮计划,具体建议如下:
  1、借鉴经验,部门联动。苏州相继开展了“百园百宅”抢救工程,同时开展百桥修缮工程,成效显著。我市现有老宅古桥与苏州相比,数量要少得多,正因为数量少,所以显得更加珍贵。建议文旅与规划、建设、财政部门等部门联合商量对策,制定三年计划,抢救性地修缮一批损坏严重、濒临坍塌的老宅古桥,金坛、溧阳、武进同时开展。
  2、逐步实施,持续发力。老宅古桥抢救性修缮工程采取率先抢修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老宅古桥,每年筹划一定经费,修缮老宅、古桥各15处左右,通过3—5年努力,实现修缮“百宅百桥”的目标,为高质量保护常州历史文化名城做出贡献。
  3、重点突出,彰显特色。“百宅百桥”修缮工程重中之重是抢救一批文化价值高、知名度高、辨识度高的老宅古桥,老宅如赵翼故居、冯元桢故居、张太雷出生地、大圩沟孟秋江(孟波)故居、中共横山桥第一党支部、余巷薛应旂文宗第、薛墅巷吴氏宗祠等;古桥如天宁区乌路桥、前黄镇龙荡桥、五洞桥,礼嘉镇升安桥、洛阳镇龙臣桥、雪堰镇马象桥、奔牛镇彩虹桥等。

文广旅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0307号的答复

  

  廓尘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抢救“百宅百桥”三年修缮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物是城市历史记忆的实物见证,文物数量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厚度,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截止目前,常州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52处。除此之外,常州还有数量众多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其中老宅古桥在未定级文物中占比较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做好文物“四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四有”档案,即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二是纳入专项经费保障。市财政近三年统筹中央、省、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近6000万元,用于包括老宅与古桥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修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博物馆陈列展示及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安全保护利用等,推动了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2024年另安排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400万元,用于全面掌握文物资源,促进文化保护和传承。

  三是加强文物巡查修缮。我市建立了设区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物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文物巡查,各辖市区负责每月巡查一次,及时做好日常巡查情况的汇总、上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有计划开展老宅古桥保护修缮,近年来我市已修缮的老宅古桥文物达50余处,提高了文物完好率。

  此外,住建部门也用“绣花”功夫,在城乡建设中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下一步,结合提案中的有关建议,我市还将持续做好老宅古桥保护工作。

  一是做好常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针对提案中涉及到文物线索,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将更多新发现的老宅古桥纳入文物保护名录。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统筹文旅、文保等相关专项资金,梳理扶持对象,优化扶持项目,进一步支持我市文保事业发展。

  三是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文物巡查,预先遴选出一批文化价值高、知名度高、辨识度高,但保护现状差,亟需抢救的老宅古桥,建立抢救保护项目库。

  四是以贯彻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为契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老宅古桥文物保护责任,履行文物保护义务,压实责任,督促开展老宅古桥保护修缮,提高文物完好率。

  

  签发人:严俊

  经办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85686352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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