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仪钦: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自动驾驶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和汽车产业的深度融合,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已经成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L3及以上)仍在试点示范阶段,而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L2级别)已经成为各大新能源车企的主要产品。从长远来看,智能网联汽车催生的新型商业模式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将会给汽车产业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引导、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布局等多方面举措,积极推动无人驾驶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努力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地。2022年,建成了全市首条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2023年11月,首次引入无人驾驶车辆快递末端配送;2024年,溧阳市和武进区入选全省首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区”;常州新北区与优咔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5G-A、车路云一体化、无人驾驶运营(Robotaxi)技术综合试验平台。
目前,道路测试、准入登记、示范应用、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等环节是群众企业关注的焦点。我市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支撑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锚定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以新北、武进为重点区域,依托理想汽车、比亚迪常州,提高智能汽车整车生产能力,实现产销量跨越式增长。结合汽车零部件制造优势基础,在感知系统、控制系统、车联网等领域,加强传感器、线性控制、毫米波雷达、摄像头和智能车灯、智能座舱等方面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大人才招引培育,加强整零对接合作,相关产品逐步导入整车供应链体系。目前全市拥有产业链相关企业60余家,已形成集聚发展态势,涵盖整车、智能座舱、自动驾驶、车联网和道路测试等,规模突破400亿元。同时我市也在稳步推进上黄驾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建设,联合上海汽检打造全面服务于企业研发、测试验证及认证的专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将建设国际适应性环道、性能测试区、模拟城市街区等三大测试区域。
二是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市工信、公安、交通运输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路段或区域管理办法(试行)》及《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并建立了三部门共同参与的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无人驾驶车辆路权开放、场景试点、安全监管等事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政策制定与落实。2023年以来,联席会议先后对新石器慧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新北区和常州经开区的“顺丰无人配送车示范运营项目”进行评估,目前已有新北区1条线路2辆车、经开区4条线路20辆车正在开展试点运营。
三是结合实际和本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需要,在保障安全、减少交通影响的前提下,确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路段,在路段起点、终点及沿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完善相关道路交通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加强对智能网联汽车在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市公安局通过强化路面巡查,及时发现纠正未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上路、在非测试路段开展测试、车辆转场时没有使用人工操作模式而违规使用自动驾驶模式驾驶、在道路上开展制动性能试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企业整改。
四是对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测试驾驶人作出处罚。测试主体将测试车辆交指定的测试驾驶人以外的人开展测试工作的,一律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测试通知书并收回临时行驶车号牌。对未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超过有效期、使用其他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以及在指定测试路段以外的道路使用自动驾驶模式行驶的,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是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合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并将处置过程和结果及时上报。对测试期间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事故当事各方的责任,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对测试车辆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测试驾驶人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市工信局、公安局以及交通运输局还将继续发挥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分级分类、有序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无人驾驶在公众出行和交通物流等领域的试点,扩大测试道路开放区域,实现多场景示范应用落地,助力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签 发 人:许程伟
经 办 人:方 健
联系电话:85681231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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