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雅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力维护幼儿园招生良好生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作为全市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健全管理体制
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市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统筹全市学前教育资源规划、专项资金引导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地在学前教育布点规划与实施、经费保障、教师编制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镇、街道协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区域内幼儿园,在幼儿园建设、运行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落实相应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整合与布局优化,依据人口分布变化,精准规划幼儿园建设,有效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严格按照“依标配建、按规移交、规范使用”原则,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竣工幼儿园71所,新增学位3.06万个。在部分学位富余地区,有序引导办园质量较低、幼儿人数较少的幼儿园进行合并或撤转,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三、优化办园结构
坚持公办为主的多元办园体制,加快发展公办园,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全市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占比达94.76%。加强办园准入管理,2020年后新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和办园行为等的监管。
下一步,常州市教育局将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办园行为,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安全健康发展。
1.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根据人口动态变化建立学位预警机制,加强对学位资源的统筹管理,稳妥做好学位富余地区幼儿园合并、撤转工作,引导幼儿、教师分流。着力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以其为依托对村幼儿园(点)实行一体化管理,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2.进一步加强招生指导。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系列活动,加强对幼儿园园长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园长的法治教育,重申办园规范,逐步探索实施服务区制度,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通过集团化办园、城乡结对等、联合教研等方式,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薄弱幼儿园提升内涵质量。同时,定期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教育过程、队伍建设等进行调研,推动幼儿园不断提升办园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完利梅
经 办 人:邓小进
联系电话:8568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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