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30号的答复
梁雪锋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内开放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行使”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动轻便摩托车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注册登记摩托车8.5万辆(燃油类6.4万辆、电动类2.1万辆),累计登记电动自行车362.8万辆(仅为我市实际登记注册车辆,不包含外省市注册但我市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车辆,不包含无牌电动二轮车),含临时信息牌电动车87.3万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62.7万辆。经抽样调查,约有无牌电动两轮车30万辆。临时信息牌电动车和无牌电动两轮车多为电动摩托车。我市电动两轮车过渡期政策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但受制于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未大规模淘汰退出,该政策至今仍在延续。
二、限摩政策优化调整必要性
一是上级有要求。2023年,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或设区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发布的限摩政策外,其余主体发布的要及时依法予以废止”。
二是群众有诉求。近年来,摩托车相关利益群体广泛借助司法救济途径及两微一抖等自媒体平台频繁抨击我市限摩政策违反宪法平等权原则、发布程序不合规,并提起对限摩通告的合法性审查,其中不乏职业维权人士、法律工作者、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是标准有变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新旧国标交替可能会再次产生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车的过渡管理问题,新国标未解除电动自行车25km/h限速,再加上我市老旧电动车“以旧换新”优惠政策未实际落地,这使得速度更快续航更长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仍是群众日常通勤首选,目前不区分“油电”的限摩政策,不符合人民群众的通勤需求。
三、限摩政策优化调整风险
一是社会矛盾多。限摩与解除限摩代表了不同群体利益,一方面,部分群众认为摩托车飚车炸街噪音扰民,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城市的环境、风貌、秩序、安全,需对摩托车进行禁限行;另一方面,摩托车骑行已逐渐成为一种文化和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等摩托车爱好群体希望能够合法、自由地骑行。对限摩政策进行调整,难以形成各方都满意的方案,各方的观点冲突可能导致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加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舆情把控难。一直以来,禁限摩政策调整在全国范围内广受关注,且不同地区摩托车利益群体联系密切,遇禁限摩热点事件极易串联并互相声援。2024年,深圳禁摩诉讼案中王勇舌战交警视频在全网播放量达上千万,大量自媒体乘机发布“交警败诉”“深圳禁摩政策取消”等不实消息,并持续在网络发酵;盐城、鄂尔多斯、绵阳等地对禁摩政策的松绑引发网民热议,舆论走向难以把控。
三是涉稳风险高。我市燃油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数量已超百万辆,限摩政策调整可能会对普通市民尤其是低收入者、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产生较大影响,增加其出行成本和时间成本,导致经济负担加重、收入降低等,从而引发对政策调整的不满情绪。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5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3条,涉及相关对本市公民摩托车通行权利事项,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临时信息号牌电动车管理的政策要求,时刻关注兄弟城市政策动向,充分调研相关信息,科学研究、审慎推进限摩政策优化调整措施。
签发人:孔令驹
经办人:黄庆辉、丁捷、高孝峰
联系电话:13775280999、13775281680、13775016770
常州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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