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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河道生态化改造,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0104

九三学社常州市委员会

关于推动河道生态化改造,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常州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政策,推动河道生态化改造与污水资源化利用。2023年,常州市启动太湖综合治理八大专项行动,旨在解决河网淤堵、生态退化等问题。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系列文件,强调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江苏省及常州市也相继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经调研,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在运2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39.95万吨/日,配套运行或在建尾水生态湿地12座,占比近一半,生态净化规模约40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尾水出路受限。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作为全省规模最大的终端污水处理厂,面临尾水出路受限的问题。目前,该厂污水处理总规模达50万吨/日,扩建后将达到70万吨/日,但已批复的排江指标仅为34万吨/日,远低于处理能力。与周边城市相比,常州市的尾水排放指标分配相对紧张,成为制约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
  二、减污降碳协同不足。江边污水处理厂五期项目计划建设污泥厌氧消化设施,实现市政污泥和城市餐厨垃圾的协同处置。然而,由于管理体制问题,餐厨垃圾原料存在缺口,导致减污降碳协同效果未能充分发挥。与国内外先进案例相比,常州市在污泥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低。尽管常州市已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但整体利用程度仍然较低。目前,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途径有限,且企业用水积极性不高。据统计,常州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为25%,与先进城市相比,常州市在污水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一、部门联动,扩大生态缓冲区规模。
  针对尾水出路受限问题,建议构建和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河湖管理问题。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优质水源,以消劣和建设“生态河道”为目标,以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为载体,让污水处理厂周边的支流支浜动起来、活起来、美起来,实现美丽河湖“有”到“优”的突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水利部门牵头的河长制,推动水利部门的水系联通、畅流活水工程;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区域生态环境容量统筹优化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优化相应考核机制;住建部门配套实施控源截污和生态修复工程。对污水处理厂周边的丰收河、肖龙港、友谊河、新岱河、祁连河等进行生态化改造,作为江边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缓冲区的一部分,同步根据示范成效扩大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范围,实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二、多措并举,加大中水回用力度
  针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程度低的问题,建议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优质水源,构建多途径分质供水体系,助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一是水利部门牵头水资源综合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特别是工业企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广泛共识。二是规划部门强化顶层规划控制,统筹考虑将水资源利用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发改部门按照《常州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出台完善中水利用相关政策,激励企业中水使用,推进实现生态效益双赢。四是住建部门持续强化技术研究,结合分质供水需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供水模式和相关配套供水系统建设。
  三、向上沟通,争取扩大尾水排江水量指标
  常州北携长江,南衔太湖,长江常州段岸线总长仅为25.8公里,针对尾水出路受限问题,建议常州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扩大尾水排江水量指标。通过重新复核生态环境容量,追溯常州市市政污水处理尾水排江总量34万吨/天的由来,积极与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沟通协调,争取将排江指标由排水总量控制变更为排污总量控制,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的积极性。

水利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0104号的答复

  

  张立莹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河道生态化改造,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发挥河湖长制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全市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达94.1%。

  一、深化河湖长制。一是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建立并实时更新全市河湖长名录库,全市落实河湖长1898名。全市四级河湖长开展巡河10.95万次,交办问题2870余个,并及时交办及时整改。二是修订完善两个办法。修订完善《常州市辖市(区)级河湖长履职评价办法》《常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结合市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数据用于办法执行,推进河湖水质提升、长效管护等重点任务。三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幸福河湖609条(段),完成小微水体治理4436个。2025年,争取全市建成区河道全面建成幸福河湖。

  二、推进河湖治理。一是规划引领。印发《常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4—2035年)》等专业规划,系统研究水系连通。二是积极开展水系连通工程。各地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2024年,实施完成社渚河水生态修复、梧桐河水系沟通工程等24个重点项目。三是强化河湖生态治理。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用亲水平台、生态挡墙、联锁块护坡等生态化治理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农村生态河道503条1636.97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61.9%。

  三、科学调水改善水动力。持续优化魏村和澡港等沿江口门调度方案,利用长江优质水源,引清入城,提高城区河道水环境容量,增加城区河道水动力条件。近年来,我市年均引水8—9亿方,主要河湖逐月平均水位较常年平均水位偏高0.01—0.29米,常州(三)水文站逐月平均水位均保障在3.5米以上。

  四、高效利用水资源。一是高位推动。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常州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市水利局修订《常州市节约用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取水许可、节水评价、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等制度。二是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强化节水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建设一批重点水效提升项目。2024年,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7%。三是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根据国家、省中央预算内和超长期国债项目支持方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等一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加速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四是打造污水资源化利用典型。戚墅堰污水厂利用区域优势将尾水输送至中天钢铁有限公司;城北污水厂再生水作为景观补水改善周边河道柴支浜断头困境;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建设人工湿地,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

  五、推进中水多元化利用。积极推进江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优化再生水利用配置,形成多途径分质供水体系。一是拓展常规工业回用途径。实施国电电厂中水回用工程,将污水厂尾水作为企业循环冷却用水,近期回用规模500万吨/年,远期规模达1000万吨/年。二是技术升级提高水质。结合需求,在江边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实施膜处理工程,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为周边企业提供高品质中水,近期规模4万吨/日,远期规模10万吨/日。三是实施中水能源化利用集成。完成建设新龙国际商务城再生水利用综合示范项目,采用水源热泵技术,提取中水热值为高铁新城核心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供冷供热,五期工程建成后规模8万吨/日,远期规模12万吨/日。

  六、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目前,全市建成尾水生态湿地14座,总规模达40.4万吨/日。江边五期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列入市政府印发的《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设区市2025年治污攻坚重点任务清单》,规划规模20万吨/日。同步开展控源截污、尾水消毒升级、河道生态化改造、智慧运行等,保障缓冲区水环境、水生态。

  七、继续加强排污口设置管理。一是严格排污总量刚性约束。省政府批复的《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江苏省实施方案》中明确,将长江干流常州段全线划定为禁止排污区或者严格限制排污区,并以2020年水环境功能区目标(II类)为基准,设定了长江干流水体的限制排污总量刚性约束。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审批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在通江支流一级支浜丰收河设置排口,实现新增2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生态化消纳。二是做好排污口审批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口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审批,确保入河排污口设置科学合理。审核通过的排污口,督促设置单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借道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争取扩大尾水排江水量指标。目前已批复的排江指标为34万吨/日,正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至少扩大到36万吨/日。

  同时建议,一是统筹防洪排涝规划。现肖龙港河水流流向由北向南,根据片区防洪排涝规划,将成为高铁新城核心区域北排通道,需提前谋划相关方案,减少后续对区域防洪排涝影响。二是加强流域生态风险评估。目前,已有4万吨/日的尾水排入澡港河流域,后期满负荷运行后会增加至20万吨/日,考虑尾水排放对澡港河流域水环境的叠加影响,需对缓冲区及周边水体、农业生产等方面开展更加科学、精准、全方位的生态风险评估。三是保障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江边污水处理厂周边河道均已建成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幸福河湖建设要求,河道水质须保持Ⅳ类及以上。建议优化净化工艺,明确尾水排放具体标准,保障缓冲区尾水达到河道水质要求,确保生态补水不影响幸福河湖建设成效。

  

  签发人:刘明江

  经办人:刘骏

  联系电话:85682191

  

  常州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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