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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指令性院前急救医疗保障任务的补偿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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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茂

关于进一步完善指令性院前急救医疗保障任务的补偿机制的建议

  院前急救是政府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除承担本地区日常危急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外,还需承担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近三年来,我市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共参与各类医疗保障及应急演练共390余项、派出保障车组1300趟次。

  1.医疗保障任务逐年增加。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召开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会议日益增多,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比赛日趋频繁。以常州市医疗急救中心为例,2023年共承担医疗保障任务78项,派出保障车组252车次、520人次,较2022年增长了30%。为防止因医疗保障工作而影响日常急救的正常运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往往都是安排急救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额外承担此项工作,而繁重的医疗保障任务让急救人员疲于应付,人员不足问题凸显(中心现有医生32名、驾驶员48名、担架工32名)。
  2.医疗保障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费”标准为200元/每车/每小时,此收费标准为2015年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救护车收费管理的通知》(常价医〔2015〕37号)内容制定的。此标准远远低于省内及省外其他城市,如南京市为医疗保障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按1200-1600元/次的标准收取,超过4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按400元/小时的标准加收费用;宁波市为救护车使用费2000元/4小时(平时),3500元/4小时(节假日),医务人员费用另算。
  3.无偿类医疗保障及应急演练较多。每年上级安排的指令性的无偿类医疗保障及应急演练约占总保障任务的近40%,而参与保障的急救人员补助则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或保障车组所属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负担较重。据统计,近三年此类医疗保障欠收约70余万,各单位自行承担保障人员补助费用约为40万(其中仅有小部分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1.规范管理,统一来源。制定出台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相关管理办法,因救护车资源紧张,需明确实施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适用范围,并对重大活动进行分级管理,明确申请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统一接受来自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保障任务需求,做好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2.完善机制,社会参与。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一般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项目,医疗保障不单纯是一项医疗任务,而且是一项政治任务。医疗保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活动和会议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应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偿机制。呼吁社会各方关心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关爱医疗保障人员,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卫健委

提案

办理

答复

  蔡正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指令性院前急救医疗保障任务的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保障现状

  2023年1至12月,我委共接受市级政府部门下派重要领导保障、重大会议、老干部参观学习活动等医疗保障等任务63项,参加保障人员199人,保障人天数330/(人天);商业或行业保障30余次,参保人员80余人,保障人天数126人次,常州市120医疗急救中心,2023年共承担医疗保障任务78项,派出保障车组252车次、520人次,较2022年增长了30%。均安排委属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二、医疗保障困难

  (一)增加医务人员工作量。各委属三级或三甲医院,本就工作繁忙,较多的医疗保障工作影响日常运行,医疗保障任务多数都是安排医务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额外承担此项工作,而繁重的医疗保障任务让医院医务人员、急救人员疲于应付,还需要准备各种急救药品。

  (二)医疗保障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费”标准为200元/每车/每小时,此收费标准为2015年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救护车收费管理的通知》(常价医〔2015〕37号)内容制定的。此标准远远低于省内及省外其他城市,如南京市为医疗保障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按1200-1600元/次的标准收取,超过4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按400元/小时的标准加收费用;宁波市为救护车使用费2000元/4小时(平时),3500元/4小时(节假日),医务人员费用另算。

  (三)无偿类医疗保障及应急演练较多。每年上级安排的指令性的无偿类医疗保障及应急演练约占总保障任务的近40%,而参与保障的急救人员补助则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或保障车组所属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负担较重。

  三、下一步打算

  (一)规范管理,扎口接收保障任务。制定出台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相关管理办法,并对重大活动进行分级管理,明确申请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流程和收费标准。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统一接受来自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保障任务需求,做好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因救护车资源紧张,需明确实施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的适用范围。

  (二)完善制度,分类处理政商保障。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和视察检查一般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利益的政治任务。医疗保障任务的完成质量,直接影响到活动和会议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应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偿机制。呼吁社会各方关心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关爱医疗保障人员,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多措并举,保障医务人员待遇。明确费用来源,参照周边市域待遇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任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等重要项目,建立财政经费补偿机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出保障部门负责费用补偿,为指令性保障任务提供保障。

  下一步将联合财政,会商相关保障细则,做好医疗急救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继续为单位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医院内建立医疗保障相应保障机制,保证必要的工作任务,保证相应休息,予以补贴。同时,“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急救中心根据成本等制定救护车每车每小时收费标准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和收费,并报医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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