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公开
常文广旅复〔2024〕71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0264号的答复
钱月航等10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抓紧公布一批市级文保单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30万年的人类活动史,7000多年的农耕文明史,3200余年的文字记载史,被誉为“中吴要辅,八邑名都”。目前拥有世界遗产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历史名镇名村孟河、焦溪、杨桥、沙涨,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南市河、前后北岸,各级文保单位358处以及大量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近年来我市在加强文物保护,特别是推荐文物升格升级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完成三批省级革命文物推荐申报工作。近年来组织开展红色资源专项调查,全面摸排相关不可移动文物125处,分三批推荐38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38件可移动文物被列入省革命文物名录列入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
二是启动第九批国保、省保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部署,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推荐、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11处文物申报材料编撰、审核并上报至省文物局,年内省文物局将组织专家组现场复核。
三是持续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复核摸底工作,开展大运河、长江文物资源调查,已摸排文物资源线索180处,完成文物资源田野调查30处。
四是加强文物价值研究工作。组织编印《常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合集》《常州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图录》《采撷拾遗—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常州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等研究资料。
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与周边城市相比,确实存在着文物数量总体偏低的情况。在提案中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所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4〕5号)要求,在常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扎实开展文物调查工作。
二是规范开展文物认定公布工作。根据《常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部署,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三阶段为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市政府和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推荐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是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逐步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资源管理体系。加强文物内涵研究,深入挖掘阐释文物历史价值和时代价值,跟进做好第九批国保、省保推荐申报及后续保护工作,争取更多文物保护单位升格升级,为纵深推进“532”发展战略贡献文物力量。
感谢您对常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研究和关注。
签发人:严俊
经办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85686352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答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