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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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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

关于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建议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2023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点》。
  虽然,近年来一系列的政策文件都在试图减轻教师的无关工作负担,为营造健康的教学环境保驾护航,然现实却并未有所改善。2023年,河南郑州、厦门小学教师因工作压力过大而自杀的极端事件,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随着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
  据了解,学校在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外,还要承担来自交警大队、派出所、医院、公共卫生中心、社区等多个部分的十多项无关事务,甚至戴头盔、反诈骗等事务也称为考核教师工作的要求。这样边界不分、职责不清、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给教育环境带来了较大的伤害。在于教师的访谈中了解到,90%以上的教师认为“能够专注于教育教学是最幸福的,而现在教学成了副业,统计、填表、上报等工作占据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1、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要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严格审核把关,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2、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差别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3、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合理安排专项任务,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合理安排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合理安排街道社区事务,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
  4、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规范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

教育局

提案

办理

答复

黄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让广大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202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减负实施办法。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范各类涉及中小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严格落实年度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2022年事项比2021年减少50%以上,2023年继续减少,并改进方式方法。如新北区教育局将每年1次的教育督导评估现场查看的时间调整为半天以内;天宁区在学期初公布一学期涉及学校和教师的各类事项,便于学校和教师安排充足的筹备时间;经开区除每学年对中小学开展一次办学质量综合考评外,不再组织其他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市教育局按照上级部署的任务和要求,整体规划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专项工作。禁止向中小学和教师摊派无关事务,原则上,没有进入清单的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有权拒绝。在学校必要的各类消防、食品等安全检查中,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减少学校不必要的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涉及多部门的社会事务,由市、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到校,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分工合作完成检查工作。

(三)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维护常州市智慧人事编制系统、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系统等平台基础性数据,提升系统数据利用效率水平。中小学校每年填报的事业年报数据实行归口处理,减少各辖市区、各基层学校多头填报的要求。积极推进各类报表在线填报,充分利用现有教育信息数据库,按权限获取相应数据。建设优化常州教育数据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最大程度杜绝多头填报、重复填报数据。

(四)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权益。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统筹人社、财政等部门,明确课后服务补助标准,协调经费的核定、拨付、发放等工作,足额发放课后服务补助。2021年秋学期开展课后服务以来,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补助均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到位,确保教师“劳有所得”。各地各校根据学段特点,制定本土化的延时托管服务,在教师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灵活统筹安排教师作息时间,积极探索“弹性上下班”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坚决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做好一线学生工作等作为教师评价重点。

二、后续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清单制度。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严控督查检查的总量和频次。严格落实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对于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调,不仅要统筹内容,更要统筹时间和检查形式,切实减少台账检查、各种资料报送等,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原则上一律不得开展,确需增加的,实行一事一报一审批,确保计划的严肃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专项督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特别对违规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随意向中小学摊派无关事务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做好教师减负工作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深入挖掘,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教师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改革教师评价。指导学校完善评价制度,强化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导向,系统修订教师专业成长、职称评聘、荣誉称号等推选细则,进一步向长期坚守一线、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努力构建促进教师队伍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关爱行动。鼓励各地各校研制“弹性上下班”制度,结合实际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对于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做好身心健康关爱行动,调整、优化教师每年一次的体检工作,关爱教师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做好暖心工程。

签 发 人:完利梅

经 办 人:潘 莉

联系电话:856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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