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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号:〖
 

0160

顾燕等7人

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建议

  《国务院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提出,推广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发展。基层调研发现,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因为起步较晚,在实际应用上仍然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1、屋顶资源分配困难。目前屋顶光伏电站要面临的重要问题就是怎样方便、合理、有效地分配屋顶资源。虽然现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市场规模较大,但我市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在推广和实现上还存在困难,不能完全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划目标。因为屋顶光伏电站一般装配在钢结构的建筑房顶上,房顶电池组的存储方式与容量大小会直接影响屋顶光伏电站运行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但是现在钢结构厂房的厂家在设计屋顶的时候,留下的荷载裕量都相当小,现有的钢结构屋顶原则上是无法直接安装光伏电站的。
  2、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常州市道铖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就利用3000多平方米厂房屋顶,安装了太阳能光伏电站。但企业反映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运行要慎之又慎,因为光伏装置阵列建在露天,没有任何庇护,非常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为了保证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安全运行,在设计前就会提前到现场进行考察,了解当地环境,并提前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电站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比如在光伏支架和光伏组件的设计中,会使用更耐压和耐拔的建筑材料。还会进行额外的抗风和抗腐蚀结构设计,以此来延长设备的寿命,保障后续维护和修理工作的顺利。但由于现在管理制度不完善,有些同行在设计时就不会做到位,在日常维护和管理上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很多小型光伏公司,安装屋顶光伏时根本不会考虑房屋承重、安装角度等问题,非常容易出现漏水、漏气等问题。
  3、屋顶发电存在骗局。许多光伏企业以租赁农村为名,实施诈骗,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屋顶光伏的发展。横山桥镇星辰村村民陈先生反映,有公司到其岳父家,说要租赁屋顶安装屋顶光伏发电,每年支付租金。等岳父把签的协议拿出来,才发现上面漏洞百出。沟通的时候说是出租房顶发电,但协议上写的是租赁设备。如果是租赁屋顶来安装设备,那设备损坏肯定是公司承担,如果按照协议上租用他们的设备,那设备损坏肯定得陈先生岳父来承担。最后跟光伏公司一番扯皮过后,他们答应拆除设备,协商过程中还因为防水材料的费用有过纠纷,但因为涉及金额也就一两百块,就由自己承担了,后续应该也不会考虑出租屋顶安装屋顶光伏了。

  1、加大发展力度。加大屋顶家庭光伏发展力度,以市场化推进为主,通过全款出资、商业贷款、出让屋顶、合同管理等建设模式,推动农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建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家庭光伏装置。同时在城市集中连片商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层公寓楼、独立住宅等居民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等模式,推进屋顶光伏装置建设。
  2、增强资金扶持。积极推进经济薄弱村的光伏发展,鼓励通过自投资建、独资运营、合作运营等模式,因地制宜支持和引导在农村屋顶或房屋周边空地、闲置鱼塘、农业大棚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运维管理。加强对施工运维的安全管理,对于提供安装的企业,在组件安装上,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建筑电器安全性复核,制定相应的安装施工方案,安装合同中应写明承担光伏装置涉及使用年限内的终身工程质量和运维责任。对于提供运维的企业,加强对其专业资质的检查,确保屋顶光伏装置运维安全。

发改委

提案

办理

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60号的答复

  

  顾燕等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光伏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屋顶资源已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为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我市多措并举,从政策激励、简化流程等方面着手,着力提高建筑领域光伏“见板率”,全力推动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政策激励。

  我市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在推进光伏应用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强光伏、储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对新能源推广应用水平高的地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示范工程建设奖励,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2.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一是围绕重点特色乡村新能源技术设施推广应用示范,先后将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推广纳入市级美丽乡村和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将农户屋顶光伏建设办理须知、收益分成、运维保障等事项,编印成简明手册印发各村,提升基层特别是村委对乡村屋顶光伏应用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三是围绕乡村公共停车场、党群服务中心、集体资产屋顶、农户屋顶、集建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屋顶光伏建设。

  3.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方案设计创意竞赛活动,共收到职业组参赛作品近54件,学生组参赛作品20件,参赛作品在创作理念、场景应用、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推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召集相关部委办局及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座谈会,梳理尚未开工的公共建筑项目,深入挖掘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资源。

  4.简化并网环节。

  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并网,我市着力优化并网流程。一是实行低压单点并网项目备案制。对于仅有1个并网点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编制典型方案表代替接入系统方案,显著加快项目并网速度。二是2MW及以下低压并网项目免评审。对于低压并网的2MW及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进一步简化流程,不再召开接入系统评审会及图纸评审会,平均并网时间缩短5个工作日。三是专变接入容量全开放。明确扩大专变可接入光伏容量,针对低压并网项目,变压器可接入容量放宽至其容量的100%,助力进一步挖掘光伏可建设资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屋顶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引导、标准制定,加强并网验收管理,促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政策引导。

  一是研究制订《常州市加快房屋建筑领域光伏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摸排潜在实施项目清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房屋建筑领域数据库,谋划一批各领域内“光伏+”示范项目,确定2024-2025年度建筑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目标及“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推进举措。二是将乡村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推广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中,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进新能源技术设施在乡村的应用推广。2024年,要求列入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计划的50个行政村全部开展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

  2.加强标准制定。

  因地制宜制订具有本地特色的光伏应用地方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开展《常州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设计指南》编制及宣贯工作,指南涵盖建筑光伏利用能力评估与开发模式、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系统施工和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消防安全、系统监测与控制以及光储直柔系统设计等章节内容,进一步引导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集成利用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系统安全。

  3.加强并网验收管理。

  督促供电公司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管理,在项目验收环节,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承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类别及电压等级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项目不予通过其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提升项目的建设质量。

  4.加强资金支持。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4〕54号)对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进行资金支持,鼓励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

  

  签发人:陈华鹏

  经办人:康美华

  联系电话:8568108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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