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策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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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1)用好政府专项债券
(2)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
(3)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
(4)以市场化运作带动金融机构、国内社会资本和利用外资进行投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5)探索成立上下游供应链融资平台,发行住房租赁类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围绕整个产业链的供需核心企业,对有资金需求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保证供应链上的企业资金畅通。
2、合理确定债务,加强风险监管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一集中调整合理分配使用。结合市财力及可承受的能力,结合企业融资需求,合理确定政府性债务规模,创新财政支付机制;
(2)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积极整合各类国有资产和现金流较好的项目,注入国企,提升平台的融资能力;
(3)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供需信息的全面共享,引导适度扩大有效信贷投放,满足需求;
3、调动社会资本,激活投资活力
(1)规范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国有资产盘活,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一起参与改造开发,形成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增强改造开发动力;
(2)加强政府对优质的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制定“一企一策”,鼓励本地大型企业增资扩产,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
(3)盘活存量资源,优惠政策、行业准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监管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鼓励,匹配适合小微企业的项目资源;
(4)加大落实减税降费和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投资信心;
4、重视专业人才培育,选树典型
(1)聘请有资质专业化程度高的投融资机构从事投融资工作;
(2)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探索建立双选机制,通过高薪、入编等福利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全过程为重点项目提供咨询、实施路径等;
(3)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强化激励机制。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培训。另一方面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促进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工作具体流程,提高汇报材料准备的完备性。
5、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
(1)合并审批阶段,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土地权属、用地性质和房屋适用性质不变、建筑面积不增加且结构未发生重大改变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的改造、完善和提升活动的,无需办理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据审查通过的改造方案及联合审查意见,直接办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施工许可。二是新增建筑面积等改造项目的,原则上参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特殊情况的,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协调解决。老旧改造项目相关审批事独立系统或进入“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审批,实现改造项目“一站式”全流程在线办理,相关审批材料在系统内共享。
(2)精简审批材料,实行承诺替代。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送审承诺书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同时将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书等均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施工许可,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简化竣工验收流程,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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