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水源地建设管理,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对水源地保护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同时对现有的水源保护区进行污染源排查。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实现水质预警预报。在水源地水域附近应划分禁行及缓行区域。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危化品运输船舶通行,二级保护区内要求危化品运输船舶缓行,以降低运输船舶事故对水源地构成的环境风险。加快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设立专门的水资源生态补偿基金。
2.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预警体制机制建设。
开展对饮用水源水质生物毒性评估,在主要河道和取水口处安装在线生物毒性预警监控设备,或利用敏感指示生物实现生物预警,全面监控有毒有害物质的变化;把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引入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措施中,对每个饮用水源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重点取水水源地必须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自动预警,对所发现的风险因素要及时报警。利用遥感手段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环境安全进行评价。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将饮用水源地、供水、排污环境预警系统建设纳入突发性环境事件预警体系。重点建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控、重点风险源数据库、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和水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映评估系统。
3.协调长江饮用水源地与生产性岸线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由发改、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同成立长江岸线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做好产业规划,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适当限制沿江重化工企业建设,尽量减少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需求,控制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构建长江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政府应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环保、海事、水利、交通、卫生、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特别是要提升水上应急处置的能力,成立专业的水上应急救援队伍。成立长江水上监测队伍,加强对船舶洗舱水及压舱水的分析测试,妥善处置船舶洗舱水及压舱水,确保达标排放。
5.利用科学技术进行水环境修复、保护与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积极顺应移动互联快速发展大趋势,进一步加深对移动互联技术应用的认识,积极引入水务机器人等相关移动互联技术产品,努力探索巡查、处置、管理一体化,不断升级长江河道的运行管理与水源地的保护监督,实现涉水保护政策法规公共信息在线发布、基础信息在线查询、巡查问题在线处理、目标责任在线考核等各种功能,大力提升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有效提高全市长江河道大保护工作效能,使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高效、可靠、迅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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