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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职业能力建设期制度、提高在常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常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2-23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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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志军

关于建立职业能力建设期制度、提高在常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常率的建议

  《常州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必须加快培育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常州产业工人大军。

  一方面,我市从业人员总数已增长到300万左右,但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数从2013年的149万减少到2020年的133万,7年间减少了约10%。许多青年劳动者不再愿意进入实体产业,或频繁跳槽,许多企业出现了“熟练工荒”。另一方面,尽管有的本人就是常州人,有的在常接受了长达3-5年的教育,在常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留常求职就业的比例却不理想。

  一是人社厅与教育厅共同实施“计划”。按照“职技一体”的思路,两部门共同制订“在常大中专学生职业能力建设”计划、细化实施方案、评估实施情况。
  二是建立职业能力建设期制度。把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阶段的最后一学年和入职后三年定为职业能力建设期,开发该时期的阶段性技能学习标准。设立专项资金,对达到能力建设要求的青年给予资金奖补。
  三是建立“双元师傅”合作机制。为加入“在常大中专学生职业能力建设”计划的职业院校和大学在校生配备企业师傅,为毕业留常的毕业生配备学校导师,“双元师傅”应形成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设立“双元师傅”专项资金,一方面用于支付师傅的劳务费用,另一方面用于补贴企业的部分支出。“计划”应对两位师傅职能与作用、进入与退出、绩效考核等进行明确规定,对师傅自身的进修、研修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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