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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建设乡镇公办性质婴幼儿照护中心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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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雅静等6人

关于规划、建设乡镇公办性质婴幼儿照护中心的建议

  1、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近年来,我国生育水平逐年走低,人口增速持续放缓。党中央立足国情,兼顾多重政策目标,着眼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
  在《决定》的第五部分,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主要从“建立健全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加强综合监管”三方面阐述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政策、标准、形式、监管。
  2、实施《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需要。
  经网上搜索,北京市已根据国务院方案,出台了北京市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4.5个托位、其中普惠托位不低于60%的标准,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暂时没有搜索到江苏省的实施方案。但落实国家促进生育政策,势在必行!常州市可以先人一步,提前谋划落实方案。

  促进育龄家庭的生育意愿,其中养育孩子的时间成本、经费成本是2个关键。如果要降低养育孩子的时间成本、经费成本,建设公办性质的婴幼儿照护、学前教育体系是必经之路。学前教育目前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基本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而0-3岁的托育方兴未艾,需要政府全面规划与建设。
  以本人所在乡镇为例,分析目前托育机构的情况。
  根据信息收集与了解,我镇6.3万常住人口中,仅有5家注册登记的托幼机构,在托幼儿80名左右。目前无公立托幼机构,公立幼儿园没有条件开设托班。
  从入托数据来看,家庭有托育的需求;从办班的情况来看,以少数注册登记的民办托育机构为主,托育质量得不到保证;从托育的年龄看,主要是1.5岁至3周岁之间的孩子,更小的孩子无托育的机构;从收费来看,民办托育有经营性质,一般收费比较高。
  经调查,奔牛镇儿保科建卡定期体检的婴幼儿数据为:
  时间段 数据(人)
  2018.9.1---2019.8.31 501
  2019.9.1---2020.8.31 492
  2020.9.1---2021.8.31 335
  2021.9.1---2022.2.16 152
  合计 1480
  假如按照50%的家庭有托育的需求,需要托位740个。目前以民办为主的托育机构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所以,以支持家庭生育意愿,满足群众托育需求,保证托育质量为目标,建设以公办性质托育机构、其他多种形式为辅的托育体系,是落实《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稳妥有序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建议在乡镇,规划、建设以公办性质为主体的托育照护中心,为群众提供有质量的托育服务。建议如下:
  1、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办托育服务中心。0-3岁的孩子,其中2-3岁年龄段的孩子,纳入幼儿园的学段中,以集体托育为主,家长按家庭意愿选择入学;0-2岁的孩子,以托育照护为主。(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具有低幼儿童教育的专业素养,通过学习和培训,能很快地掌握托育的照护、教育的要求,做有质量的托育。)
  2、建立一个托育服务中心点 N托育服务点的网络体系。每个乡镇,地域面积大,有社区、行政村组成。要加强社区、行政村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乡镇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方便家长接送。所以,可以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托育点,有乡镇托育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对各服务点的设施设备、托幼教师安排、业务培训、营养与饮食、安全与卫生、费用收取与支出等统一管理。专业管理可以保障托育照护的质量。
  3、建立托育教师培养计划。可以通过短期培训的方式,满足始创期的需求;通过长期培养,如中等、高等学校开设托育教师培养专业,培养专业的托育教师,从事托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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