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策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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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为此,建议:
(一)高水平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一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产业方向和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发展。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率与农产品商品化率,发展农业服务业,促进农业与二产、三产的深度融合。三是加大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等项目集成,合理布局乡村景观景点,完善旅游资源配置。四是大力发展高科技农业。推广以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模式,发展以精准农业、智能农业、农业互联网为核心内核的数字农业。
(二)高质量开展制度供给改革。一是加大乡村制度供给改革力度,完善以土地流转制度、农业经营制度为代表的乡村制度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政策促进农村与城市,农村为企业的合作。二是鼓励基于股权等合作模式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各类主体协作、创新、共享,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三是解决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土地定价问题,确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土地估值、土地定价体系,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与农户利益的均衡。四是及时调整完善“三权分置”框架下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能边界,在延长流转期限、优先续租、控制地租等方面逐步赋予经营权更大的权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量举家外出、人口急剧减少的村庄,探索由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退出的承包权机制,提升农地实际经营者积极性与活力。五是改革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前提下,淡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营性、公益性和闲置宅基地的边界,打通现有各种建设用地之间用途转换的通道。六是大力进行点状供地、混合供地试点示范。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在确保农用地面积不减少、质量能提高、地块明显扩大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
(三)高效能推进部门协同。一要发挥集成效应,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会同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广旅体、自然资源与规划等,建立项目资金会审制度,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建立专项建设中长期规划,淡化年度概念,强化持续支持。
(四)高站位打造经费分摊机制。一是建立重建设更重维护的观念基础,加强科学指导,引导待建美丽乡村量力而行;二是加强对在建美丽乡村项目的再评估和指导,严控投入风险;三是对于已建成美丽乡村,建立“美丽”维持费分摊机制,由省市区镇四级财政根据村集体经济实力分档按一定比例予以奖补。
(五)高起点构建文化内涵。一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总规等向农村覆盖,多规合一提升对美丽乡村的规划引领水平。二是探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梳理形成正负面案例分析,为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和未来美丽乡村建设提供高水平参考。三是树立生活美学的标准,回归人居本性,做好为乡村塑美形、为生活铸美魂,打造美美与共的大美乡村。四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加大对旧村落的改造力度,结合农田开发、土地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实施,推进耕地、林地、水地污染的综合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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