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策导向
围绕有利于耕地保护、粮食生产这一目标,从省到市到县(区)三级政府要强化政策导向,统筹各级各类现有政策,优化整合涉农资金,并制定相应的有吸引力的可持续补贴和奖励政策体系,如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进行政策扶持,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的资金补贴,实行耕地保护激励性补偿,强化乡村振兴建设的资金支持,完善农村土地权益退出保障机制,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公益性岗位及工作技能培训等等。
二、切实完善监管
明确落实耕地保护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建立和完善“田长制”管理模式,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并完善配套管理政策,实行耕地分类管理,及时全面监测耕地变化情况,预防耕地非农化行为。通过有效界定“非粮化”行为边界、强化农业生产的行为监管、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使用的监管等,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三、优化空间布局
在基本农田和高质量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强空间规划引导,优化空间布局,协调城乡发展。充分运用“三调”成果,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把优质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把划定不实或不稳定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县)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的总体要求,根据地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策略,结合村落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配套、重要经济作物分布、特色农产品种植等,划定优势农业生产空间。强化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优化城乡空间总体格局,探索完善农业化发展与城镇建设的用地平衡制度。
四、推动农业现代化
借鉴日本和欧盟经验,大力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品牌化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资源布局,推动耕地资源集聚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探索使用无人农机提升粮食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经营合作化。此外,供需对接,推动农业产业品牌化。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标准化和品牌化的农业生产;加快制定出台促进农业品牌发展的奖励和保护政策,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区域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人才吸引和培育机制,让广大农民从土地依附走向职业依附。二是强化公众宣传引导,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如乡村振兴配套资金,农村土地权益退出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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