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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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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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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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静雅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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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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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加快推进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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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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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2021年,我市新上牌新能源汽车数暴涨,截至11月30日已注册14778辆,相当于2018-2020年三年总和。全市新能源汽车上牌总量达到33992辆。与此对应,住宅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日渐突出。据常州市12345热线受理情况统计显示,近年来涉及“充电桩”诉求量激增:2018年57件,2019年为232件,2020年为434件。2021年度达到606件,其中:关于希望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诉求458件,占到总数的75.58%,是2018年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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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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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难主要集中在既有住宅小区(包括老旧小区、次新小区),阻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硬件方面:一是不少小区车位紧缺,每年抽签出租,充电桩车位“适销不对路”;二是停车位附近无预留供电接口,安装、施工费高。三是许多小区配电容量不足,这是最大问题。我市绝大部分住宅小区使用转供电,国家电网直供电终端设施仅到小区外围。小区内转供电配电容量变压器小、升级空间有限。若引入直供电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面临政策文件不许可、物业和电力部门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以2015年建成使用的新北三井街道雅居乐星河湾小区为例,小区有2448户,停车位3000个,已安装56个新能源充电桩。但小区转供电的配电容量最多只能安装300个左右,小区外直供电无法进入。如业主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350辆,则充电难问题将彻底暴露。软件方面:全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缺乏统一扎口机构,缺少政策指导推动。仅由基层街道物管部门出面协调,资源有限,工作多头、费用不明、推进困难。权益保障、消防和配电容量增容改造成本、收费管控等很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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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策
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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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洁能源的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势必取代传统燃油车。破解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难题,是一项未雨绸缪、早日消弭社会矛盾爆发点的举措。因此,我们建议:
1.尽快出台地方法规。建议市人大尽早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使用管理的立法调研,充分利用城市管理立法权,出台相关条例,对充电桩建设、使用和管理的整体工作做出明确指导要求,并明确市级扎口管理机构。
2.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建议“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转型为“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基建推广办”,重点放到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公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上。建立“市、区、街道(乡镇)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定期解决问题。同时应压缩充电桩安装审批流程及费用。
3.明确充电设施使用管理。建议按“谁所有、谁负责”原则,要求居民业主、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小区物管单位、充电运营商等充电桩所有权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履行安全责任,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使用效率不高或已经损坏的充电桩,要及时调整维修。
4.加大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推广力度。建议对全市既有小区开展全面调研,收集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的意愿和需求,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规划。可在全市开展试点,多种方式探索加装充电桩。国家电网直供电设施增容难度小,建议打破壁垒,为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引入直供电专线,专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电表单设、电费独立核算,由国网电力部门负责经营。新能源充电桩车位可适当提高停车位管理费标准,以保障用电安全、防火巡查和维护。
5.加大对公共快充桩的建设力度。建议在新建住宅小区或可增容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可在小区集中的周边大型商超、政府机关、高架桥底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桩。
6.合理合法推进私人桩共享工程。采取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制定规则—全面铺开的流程推进私人桩共享。同时,严格控制共享人员数、时间、范围等,通过大数据动态监管,防止共享互助变成商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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