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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02-16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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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云泽

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新生儿出生率断崖式下跌,影响国家长远发展。有利于新生儿出生的因素都值得各地去支持。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迎来行业风口。省十四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的目标。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接近4200万,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有托育需求。据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实际入托率仅为5.5%。实际入托率与日益增长托育需求量存在较大反差。

  一是营业许可难。办证和整改周期长。这期间所付出的资金和时间成本非常高昂,是造成市场托育机构数量难以匹配婴幼儿托育需求的一大原因。
  二是运营压力大。民办托育机构存在着天然的招生劣势。社会化机构没有政府大力支持,极容易倒闭,市场退出率很高。
  三是人员流动快。由于托育行业待遇整体偏低,导致教师流动性大,难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四是标准不明确。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对机构规模、建筑面积、选址要求、生均面积、供餐要求、人员学历要求等细节政策暂未做出数量级规定,且其他细节仍待地方出台区域性细节规范要求进行补充。

  随着“全面三孩”和优化生育政策的实施,社会对科学育儿、托育服务认同度不断上升,婴幼儿入托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为此,特提出“加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制定和完善政策体系。针对承担抚幼责任的就业者人群优化制定灵活、弹性的假期政策,落实产假、育儿假、丈夫育儿假等,增加育儿时间。积极探索更有效的个税抵扣政策,对生育实行差异化经济补贴,如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托育津贴等,降低抚育成本。探索实行育儿场所优惠政策,在社区公共用房中依据一定比例开设育儿空间,对0-3岁育儿机构的房租给予一定返还优惠。
  二是明确和细化托育行业标准。目前托育行业多为早教机构,重“教”轻“育”,应将此类进行详细划分,建立不同标准,给予精准引导,并根据教育理念和需求层次的不同,建立高端型、普惠型、托底型和免费型等多种层次的托育和早教机构,着重为有迫切需求的儿童提供照料服务。
  三是扶持和服务社会力量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补助,减免税收、硬件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减轻社会办园成本,引导托育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当行业发育成熟时,以市场运作为主,逐步减少或取消补贴,政府履行监管职责,适时退出。
  四是建立和稳定专业人才队伍。统一托育服务从业资格,完善托育服务专业教育体系,提升“育婴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考核标准,鼓励高等院校培养有关婴幼儿托育服务专业人才,不断壮大婴幼儿托育行业队伍。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通过完善职业规划、理顺晋升通道、提高工资待遇和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对从业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减少教师和保育人员的流动性,保证托育服务人员梯队的稳定性。
  五是完善和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间的权责划分,强化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快建立完善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优化托育服务机构准入机制,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评价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奖惩机制,使各托育服务机构在办园条件、教师队伍、保教水平、安全卫生和管理责任等方面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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