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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期 应进一步加强对家养宠物的管理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委员宋子平反映: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宠物热逐步兴起,但饲养宠物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例如,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宠物随地大小便影响市容市貌,宠物叫声严重扰民,一定程度上还会传播疾病等等。在宠物管理方面,尽管政府部门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但由于宠物饲养是居民个体行为,政府部门很难有效监管。为此建议,在传统的管理方法之外,探索从新角度进一步加强对家养宠物的监管:
  1.健全宠物管理制度。除了登记审批制度、宠物许可证制度之外,重点建立芯片植入制度,对每只宠物进行芯片定位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防疫和专项治理工作等。
  2.建立宠物监护人制度。在建立宠物身份证、宠物芯片植入的基础上,要求每一只宠物必须注册登记户口,宠物监护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在发生宠物失踪、宠物伤人、宠物盗卖等事件后,可以马上追究到责任人。
  3.实行以积分制为基础的处罚管理。借鉴现有的行车违法违规扣分制度,对养宠物人进行记分处罚管理,对于多次违反宠物管理条例的,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力。
  4.宣传鼓励“以领养代替买卖”。近年来宠物弃养持续增多,因此,一方面要在芯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弃养人进行一定处罚;另一方面则要建立起以宠物救助为核心的有条件弃养制度,既允许确无饲养能力的人将宠物送到指定的社会公益机构或救助站,又要鼓励他人通过领养的方式来解决可能出现的流浪动物问题。
  5.设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目前我市宠物殡葬行业还较为落后,大多对于死去的宠物采取焚烧法或掩埋法,有可能发生次生污染。因此,应积极设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合理布局,鼓励宠物主人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处理宠物尸体,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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