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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期 创新管理 多管齐下 助推保障房可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2019-08-12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城建与人资环委反映: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住房保障作为全市重要民生工作来抓,率先实现住房分层保障全覆盖。至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保障20227户,其中实物配租10005户、租赁补贴10126户、共有产权96户,另有3.25万户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累计超过15万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政府或企业提供的公租房中。但保障房建设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障房小区管理难。在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内,低收入人群大量集聚,小区内孤老病残多、刑释人员多、失业人员多、离异家庭多,这样的人群特点给保障房小区的日常管理、治安环境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他们面临的就业、就医、养老等问题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综合管理。
  二是保障房退出执行难。在保障房实施退出管理时,经常出现保障对象拒不退出保障房的现象,即使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很难到位,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在执行中需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因此,想要通过司法途径实现保障家庭“应退尽退”比较困难。
  三是实物房源供不应求。我市住房保障申请门槛低,覆盖面广,申请家庭数量一直处于高位,而政府房源又有租赁关系稳定、租金低廉等特点,因此大部分申请家庭希望实物配租,造成政府公租房房源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自2019年起市本级对新申请的中低收入家庭以租金补贴保障为主,仅低保、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特殊无房困难家庭才能申请实物配租保障,但由于租赁市场中缺乏长期稳定的租赁房源,且部分保障对象年龄较大租房困难,实施过程中难度较高,矛盾比较突出,信访较多。
  为此建议:
  一、扩大增量,形成保障房合理科学的布局“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模式,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并逐步向配建方式倾斜,同时积极向社会收租房源,充分考量低收入人群在整体中的布局、就业、就医、交通等各个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集中管理难的问题。
  二、盘活存量,发挥现有保障房的社会效应。保障房房源有限,在实物配租的时候要更加倾向于低保等最基本人群,更加倾向于社会人才的保障。同时针对“退出难”这一共性问题,建议在“人性化退出”、“司法退出”等方式的基础上,依据《常州市文明行为信用记录和积分管理办法》,将拒不退出者纳入征信体系,抄送组织和人社局等部门,作为招工录用、评优评先的参考,同时抄送教育主管部门,作为自然人及子女入学时开展针对性教育的参考。
  三、综合施策,全面提升保障房的管理水平。一是实物配租实行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对低保、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长期无改善能力的实行实物配租,对目前困难、符合条件,但今后改善生活有可能的对象,尽可能实行货币化补贴。二是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用人单位等各方主体的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三是依靠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运行涵盖视频监控、高空抛物管理、社区生活服务等智能管理功能的APP,实行人脸开门、访客人脸识别,全面动态捕捉小区内的人、车、物信息,自助缴纳房屋物业费、申请物业报修、社区到家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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