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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期 建议对“高龄”公交车驾驶员实行提早退休政策
发布日期:2019-07-25 浏览次数:  字号:〖
 
  民革常州市委反映:城市公共交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公交车驾驶员又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力量和安全保障。然而,调查发现,公交驾驶员的工作条件艰苦且工作时间长,日平均纯驾驶行车时间大致在7-9小时,高的则10小时以上,且姿势单一,强迫体位,极易疲劳。同时,公交车驾驶员在工作时需要精神高度紧张,特别是50岁及以上的“高龄”公交车驾驶员,无论是体力或精力方面都不如年轻时,腰椎病、颈椎病、胃病、视力下降等职业病患病率很高,综合反应能力也大大下降,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以我市为例,全市现有公交车驾驶员2900余人,但仍有50岁左右的“高龄”驾驶员奋战在基层一线,占比达4%。随着城市道路拥堵日趋严重及部分市民社会文明尊重程度不够,乘客辱骂甚至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的案件时有发生。据粗略统计,仅2018年各类媒体报道的公交车驾驶员被袭案件就达20余起,部分案件甚至造成严重伤亡。开公交俨然成为了高压高危职业,个别公交车驾驶员甚至出现心理疾病倾向。
  另一方面,公交车驾驶员待遇普遍不高,大多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线,与承受的高压力、高风险极不匹配。大多数城市面临年轻公交车驾驶员招录困难或流失严重的难解之题,致使“高龄”公交车驾驶员不得不坚守在一线,长久的高压和辛劳也难以保障自身健康和行车安全,一些城市公交司机“猝倒”在方向盘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绝大多数公交车驾驶员都急切盼望能早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无奈缺少政策支持。
  早在1992年,交通部就下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1992〕663号),明确提出长途客运驾驶员作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列入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即男年满55周岁)。因1992年前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隶属于建设部,不属于交通部,所以公交驾驶员未能按上述文件执行。但据了解,目前上海、重庆、铜陵、厦门、深圳和昆明及我省的盐城等少数城市已参照上述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出台了允许公交车驾驶员“早退”的相关政策,受到一致好评,也起到了积极激励作用。
  公交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重大,直接关系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和城市形象,而公交驾驶员年龄越大安全系数就越小,故应对公交驾驶员提前退休给予该特殊考虑。为此建议:
  1.高度重视公交行业提前退休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以立法或出台政策,尽早把公交驾驶员纳入提前退休工种范围。允许高龄公交车驾驶员提早办理退休手续(如提前3-5年),以解决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偏差驾驶员的出路问题,保障公交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通过“早退”政策来增加公交企业招纳新员工的“福利”,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公交事业,合理优化公交车驾驶员年龄结构,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公交事业高质量发展,展示城市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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