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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期 《快递暂行条例》政策落实中亟待重视四个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新北区政协反映:自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快递公司对快递运单上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处理,大大降低了个人隐私泄露风险,但在政策落实中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重视解决。
  一是快递公司投保率较低。根据《条例》规定,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但由于保险公司对于物流责任险
  的保费要高于一般的保险产品,快件投保费用较高,而中小型快递公司每年的营业收入不高,利润率较低,加上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高,因此目前快递公司对快件进行投保不多。
  二是快递三轮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尚未出台。目前我市有快递电动三轮车3200辆,分布于全市大街小巷。由于目前还没有可参考的统一快递三轮车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不具强制性,导致无法安装牌照、难以统一规格,在日常管理中还存在快递配送车辆违法违规行驶、统一编号和车辆标识不清等问题,导致这些年来,快递电动三轮车仍旧处于“裸奔”状态,给生产运营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三是农村快递末端配送网点建设不足。调研显示,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薄弱,考虑到建设成本高等因素,愿意进入农村市场设点的快递企业很少,难以真正实现最后一公里门到门的服务,影响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
  四是快递包装“瘦身变绿”困难。根据《条例》规定,鼓励使用可降解、可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企业回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但调查显示,为了保障卖家和消费者的产品安全,快递商家在包装上普遍采取“宁多勿少”的态度,减量化利用难以推广;同时由于绿色包装成本较高等原因,目前不可降解材料仍在快递行业“占据主流”。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快递行业虽然也跟着突飞猛进,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却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以上四方面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建议:
  一是出台保险激励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投保模式,为快递公司提供更多的性价比较高的快递险种,解决快递行业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是出台《快递人员和快递专用电动车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加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日常管理。同时,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快递人员的驾驶技术培训,并对快递车辆特别是三轮车驾驶人员重新进行驾驶资质审核,核发上岗证明。
  三是加强农村快递网点建设与管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运营方相应的政策支持,降低或免去快递企业进场费,鼓励更多的快递企业建设公共配送平台,满足农村群众的快递服务需要。
  四是出台普及绿色包装的扶持政策。针对快递、电商企业绿色包装的税收、信贷等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相关生产企业从技术上进行突破和创新。同时广泛深入宣传,普及绿色包装和回收知识,在社会营造“绿色快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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