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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我市二手房中介收费乱象亟待整治
发布日期:2017-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民进常州市委宋子平反映: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二手房中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巨大的数量和较低的入行门槛导致这个行业鱼龙混杂,尤其是在收取中介费方面,近年来乱象频发。
  以房屋评估为例,市民通过二手房中介购买二手房并委托中介办理贷款时,中介都会向市民表示办理贷款需向房地产估价公司缴纳一定标准的评估费,只有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才能办理贷款。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二手房中介收取的评估费是贷款金额的千分之四,但是评估公司向二手房中介出具一份二手房评估合同,一般只收取300-500元。换言之,目前市场上大部分中介代收的评估费是高于实际支出的,而且二手房中介一般会向市民解释称评估费是交给评估公司的,这种冒着其他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不仅违法,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此外,还有中介编造出种种“贷款服务费”、“某某税费”等名目,让不熟悉政策的市民交了许多不明不白的费用。为此建议,应严肃整治我市二手房中介收费乱象。
  一、双管齐下进行整治。首先是由房管部门牵头,各部门或单位合作,明确并公布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的窗口张贴告示,通过电视、广播、微信、传单等方式加以宣传,让市民了解收费依据及标准。其次是要鼓励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主动向中介索要相关票据,可以参照对其他行业的管理办法,强制要求二手房中介在店内张贴“见票付款”的说明。
  二、通过税收规范房地产中介收费。目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中介佣金等收费是税收工作的盲点,导致大量逃税现象的发生。建议政府相关税收职能部门将其纳入到税收管理中,例如可规定在二手房交易成功后的过户环节中,中介必须申报佣金同时缴纳相关税费,以此来加强对中介的管理。
  三、严厉打击乱收费的中介。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对于乱收费的中介要出重拳打击,可以尝试“天价罚款”、“黑名单”等较为严厉的处罚方式。此外,要畅通举报途径,鼓励市民在交易过程中对中介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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