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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期 关于改善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次数:  字号:〖
 
  新北区政协办公室反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我市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种植经营蔬菜、花卉、苗木、养殖、农庄的企业、合作社、专业户等。但此类农业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设施落后,尤其是受资金不足及周转不畅困扰,难以规模化经营,市场竞争力弱,原因在于:
  1.农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如生产大棚蔬菜,需搭建钢架大棚和加温、降温、喷灌设施,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较慢,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2.农业企业资金回笼较慢。大部分农作物生产周期较长,如栽培树木,从小苗到大树成品基本需3-5年时间,培育过程中还要花费大量人工、肥料等,资金投入大,资金回笼时间长。
  3.农业企业融资难。农业企业向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资产抵押和担保,但农业企业和农户一般只有如钢架大棚和生产设施等,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也是临时生产用房,银行和担保公司都不认可,所以一般农业企业银行融资困难,民间融资成本又较高,资金周转已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企业向更大一步、更高一层发展。
  在这之中,农业企业融资难是当前最具普遍性并且是困扰农业企业的核心问题,日益成为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瓶颈。故建议:
  1.加强政府在融资中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可由政府出面协调改善农业企业融资的软环境,加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成立专项贷款,帮助中小规模企业或种植大户与银行对接,并促进各银行简化相关手续,缩短贷款申请时间等,鼓励各银行向农业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同时,对支持农业企业的商业银行实行减免税收及相关费用的措施,逐步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向农业企业配置。另一方面,政府财政应加大对成长性农业企业个体的扶持力度,加大补助、贴息额度等,减轻农业企业贷款的利息负担。例如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扩大贷款贴息资金等,在实践中真正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2.增强各农业企业在融资中的协作意识。由农业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或村委出面协调各个农业企业,鼓励各农业企业协作共赢,形成优势互补。具体而言,可采用联保方式,增强单个农业企业资信度,减少银行对农业企业担保要求度。减少单个农业企业的资金投入,解决单个农业企业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的问题,加快农业企业资金回笼速度,促进农业企业良性发展。
  3.引导民间资本助力农业企业发展。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适时优化调整民间资本投资政策,让愿意投资农业企业的民间资本能够进入到这一领域中来,也让农业企业有更多的融资选择,切实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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