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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期 关于加强我市餐饮行业食用油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5-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尹志伟反映:据调查,我市一些餐饮场所仍在违规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散装油,使餐饮服务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市民健康。在食用油管理上,还存在食用油台账、餐厨废弃物台账记录不完整,日常监管方面存在被动执法、监管缺位、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培训,着重宣传“新法体现了严惩重处原则,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还大幅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等”,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思想。
  二、规范餐饮管理,建立行业台账。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点多面广,人员结构复杂,文化水平不一,要从强化制度管理入手,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经营行为。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出台若干餐饮行业的管理制度,如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原辅料要严格按要求索证、索票,做到证、票、货相符,并完整记录食用油台账和餐厨废弃物台账。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此进行抽查。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监管力度。餐饮行业的管理涉及到食药、卫生、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必须加强部门协作。要加强餐饮行业的跟踪监督和联合执法,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加强日常检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常态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经常性地重点整治火锅店、小餐馆、大排档、学校周边餐馆及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行业用油管理薄弱地带,严查严管。
  四、公开检查结果,发动社会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餐饮行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的结果,要及时通过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公众通报,对依法查处采购、使用无标识不合格的食用油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曝光,方便公众了解情况,同时,发动社会力量持续对餐饮行业食用油等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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