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杜晓红反映: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主力军”之一。但因部分驾驶者交通文明意识不强,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引起的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升幅也较大,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
我市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今年的国检在测评上更加侧重在城市公共场所实地考察,为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常州文明城市形象,为此建议:
1.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实行强制上牌制度,做到车有其主;实施年检制度,对电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给予检测,凡有超标或安全隐患的,需就地处理;凡不适合继续使用的(整车或部件),应立即报废。
2.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出台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开展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等管理工作,建立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系统,对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劝诫和登记,累计扣分达到一定额度进行从严处罚。探索鼓励保险公司推广电动车保险业务,例如可在出现一次违章后强制购买保险等。
3.持续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对交通法规了解不多,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建议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对于多次驾车违章的,除罚款外,也应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驾乘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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