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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期关于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反映:近年来,我市将中小学布局调整纳入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进程,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常州的优质学校比例提高,家门口的学校质量提升。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外来人口大量涌入,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市教育部门通过各种措施来努力缓解择校热,但这些矛盾依然存在。如何缓解入园难、择校热等问题,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建议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站在实现“两个率先”和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的高度,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形成与城市化进程及人口变化趋势相适应的教育框架和学校布点,各区域、镇(街道)各级教育学位充足、优质教育资源大致相当,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均达省现代化学校标准。达到每个区至少拥有一所省四星高中目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全面达到就近入学标准,由知名学校牵头组建的教育集团覆盖各学区,入园难、择校热得到全面缓解。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按照《教育法》教育经费“三增长一优先”的原则,安排用于实施布局规划的专项经费。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撤并学校的各类资产置换收益应全额返还教育,全部用于中小学建设。教育布局调整项目应当享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各项减免政策。各级政府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做到应免则免,能减则减。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同时拓宽多元筹集教育资金的思路。如借助市内其他融资平台,统筹运作教育可置换资产;如研究慈善捐赠教育之策,欢迎鼓励有识之士支持教育,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投资教育。
  三是落实教育政策优先。教育规划用地要严格政府统筹,未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禁规避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任务。教育系统内部可置换土地原则上用于教育用途,政府在置换、拍卖等市场运作中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在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新建及原地改扩建学校,其所需土地指标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由各级政府列入当年新增用地计划予以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由辖市区政府土地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无偿划拨教育部门用于建设。教育部门根据每年布局调整项目推进情况,向国土、建设部门提出年度用地计划,由国土和建设部门按规定落实土地指标和征收。
  四是实施刚性评价考核。城市规划需要教育板块,各类新城区建设、小城镇建设,教育都要作为优先配套的城市功能,在规划中充分体现,新建居住区要预留可控制教育用地,保障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教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成效,应当成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刚性考核指标。用考核来加强责任意识,用问责制来为教育规划的实施保驾,用刚性考核来落实绩效,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教育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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