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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机制等建议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协城建与人资环委反映:近期,市政协城建与人资环委组织委员视察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同时就群众广泛关注的“失独家庭”扶助、“单独两孩”新政等热点问题与人口计生委进行了深入交流。
  从视察和交流中得知:近年来我市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深化人口家庭幸福工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但也同样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企业《独生子女证》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推动困难,仍有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尚未予以兑现;二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救助机制尚不完善,信访集访活动时有发生;三是还需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前的准备工作。
  为此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承担企业《独生子女证》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我市目前实施的税务代征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无益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也加大了职工、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的矛盾,现在南京、苏州、泰州等市都明确由政府发放。希望我市解决持独生子女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企业兑现难的问题,将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建议研究制订“特殊家庭”长效扶助的相关政策,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机制。首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渐渐进入老年期,其中少数家庭因孩子疾病或意外死亡等,给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痛苦和困难,目前我市虽然通过建立志愿者队伍、设立慈善救助资金、节日走访慰问等措施,帮助解决了一些问题,缓解了一些矛盾,但没有从根本上、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这些家庭的后顾之忧。我市可以逐步建立维护家庭尊严、增加经济补贴、开展亲情关怀、提供医疗保障、实施应急帮扶“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服务保障体系,让计生特殊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有困难及时救助,积极为计生特殊家庭排忧解难。
  三是建议加强新政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避开高峰,理性生育,减缓生育集聚。虽然我市总体上“适政”对象不是太多,但也将迎来一个新的生育高峰。计生部门要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医院、幼儿园、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预案,积极应对,保障人口增长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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