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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前应做好四项工作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  字号:〖
 
  民盟常州市委刘静静反映:国家“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单独二孩”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缓解人口老龄化、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等均将起到较好的作用。但人口政策调整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此次政策的调整对社会发展、资源配置、家庭结构、养老模式等都将产生连锁反应。为此建议,我市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前,应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新政解释工作。人口计生部门可以在召开人口计生系统专题会议时,重点学习领会国家卫计委就启动实施“单独二孩”计生新政策答记者问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意义,准确把握“单独二孩”政策的具体要求,能做到当群众提问关于“单独二孩”政策的问题时对答如流。
  二、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开展“单独二孩”政策的正面宣传引导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网络、阵地、人员、服务的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宣传载体,深入到村(社区)服务群众,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尤其是回答有意向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妇问题时,如“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之前生育如何处理、政策实施后是否会导致卫生、教育等资源紧缺等,要统一口径、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减少群众对新政的误解。
  三、细化调查研究工作。可秉承“精准调研”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群众生育意愿调查,采集群众对新政策的反响情况,对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的家庭进行摸底排查,核准目标人群的年龄、户口、婚育史等基本信息。使我市在推行新政时,对工作量、工作推进力度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四、政策衔接工作。做好新旧政策交替时期的应急预案,利用调研所得的数据,与民政部门、医院等做好衔接工作;待江苏省及常州市贯彻新政的有关措施出台后,积极做好单独家庭生育二孩人员的生育服务工作。如在核对再生育审批资料时,可以及时提醒服务对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且已怀孕的夫妇,可以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能尽快及时地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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