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提升专题协商的实践与分析
--以市政协“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专题协商为例
一、问题的提出:规范与提升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求“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各级政协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体系、工作方法和实践模式,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起着示范、带动、推进作用,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为协商民主的推进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自十届全国政协开始倡导并实施“专题协商”,形成了政协工作新的品牌,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这是人民政协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一个成功探索,一个重要实践。认真总结专题协商的丰富实践,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提升协商质量,无疑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专题协商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某一专题与党和政府领导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进行的一种协商,可在例会期间、也可在闭会期间举行。专题协商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其特点是:抓战略性问题;党政领导高层出席;形成对话和互动机制;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建议。近年来,常州市政协每年都以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的形式,开展若干次专题协商,成为政协履职的重头戏。总体而言,这些专题协商选题得当,时机适宜,准备充分,组织周密,集探讨、交流、协商、议政于一体,既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又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体现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议事的协商要旨。应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一方面,是规范程序问题。即认真贯彻落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要求,对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的程序性工作进行规范。另一方面,提升质量问题。即充分考虑影响协商实效的各方面因素,为搞好协商创造知情、反馈等有利条件,同时引导参与协商的各方面主体树立大局观念,合理表达诉求,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常州市政协“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专题协商的过程分析
(一)案例概述
市政协“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专题协商是一个程序规范、质量较高、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2014年初,市政协将该课题列入常委会议协商计划,由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牵头成立课题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14年3月,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对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村)创建评比和工作台账过多等实际问题;2014年6月,市委、市政府专门向市政协通报整顿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全面清理基层社区(村)事项,实行“停、减、并、转、限”,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显然,这样“落地有声”的专题协商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二)分析与建议
分析市政协“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专题协商的个案,举一反三、以小见大,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特优势的重要体现。从专题协商可见,协商民主的主体涵盖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既可以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第二,协商民主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通过专题协商,能够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广求良策,把社会各方面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进行系统、综合的反映,听到各种真知灼见、各种真招实招,使党和政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意。第三,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我们党的领导,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寓领导于协商之中。专题协商的过程,既是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的过程,同时也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因此,专题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充分体现出其重要性和优越性。
考察、分析该专题协商的全部过程,总结、借鉴其成功经验,建议地方政协的专题协商应抓住关键环节,规范协商程序,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一般来说,包括“六有”:
1.要有计划。为了体现协商民主的权威性,避免其随意性和简单化,应将专题协商列入年度计划,明确协商议题、目的要求、协商形式、时间安排和成果转化。2014年初,市政协拟定5项重点课题报市委同意后,确定2项课题为常委会议专题协商、3项课题为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并落实相关牵头专委会,以正式文件《政协常州市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常政协〔2014〕5号)《常州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2014年活动计划》(常政协〔2014〕6号)予以印发。
2.要有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市政协将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课题列入2014年第1季度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计划之后,由分管副主席带队、社法与民宗委牵头,会同市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人社局、计生委、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课题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级党政部门、区和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全面分析社区(村)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积极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
3.要有审议。作为常委会议的协商课题,在正式协商之前必须提交主席会议审议;如果作为主席会议的协商课题,可以省去这一程序。2014年3月4日,市政协十三届十七次主席会议专题审议了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提交的《关于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送审稿),提出若干修改意见,商定召开市政协常委会议的相关事宜。
4.要有协商。这是专题协商的核心环节。由市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与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平等、宽松的氛围中进行协商讨论,在协商中深化认识、增进理解、形成共识。2014年3月26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对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问题进行了专题协商。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介绍了调研情况及对策建议,6位政协常委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市政府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等3位市党政领导同志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同市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进行面对面协商。会后,市政协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报送<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的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常政协办〔2014〕8号)。
5.要有反馈。对于人民政协在协商基础上形成的书面意见、建议送后,党委、政府一般应在3个月以内予以答复反馈。反馈可以会议或书面的形式。一般说来,会议形式要优于书形式,可以再次听取意见,进行沟通与协商。2014年6月6日,市委、市政府向市政协十三届十九次主席(扩大)会议反馈了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的方案。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城乡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民政局局长、市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到会通报有关情况,再次进行协商,征求意见、建议。
6.要有落实。协商议政,贵在落实。抓落实,实际上是把协商成果转变为实践活动的过程。如果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思路、措施,都是“说了也白说”。2014年6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讨论并通过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加强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取消进入社区的组织机构21个,减幅57%;取消各类活动阵地23个,减幅85%;取消社区工作任务和指标项目23项,减幅23%;市级创建达标评比全部取消;取消社区盖章证明项目60项,减幅75%;整合信息化系统12套,整合率达44%。除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规定的以外,原则上取消所有纸质台账,凡被取消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达标评比等,其纸质和电子台账一律取消。
三、实践启示:提升协商质量的思考
要切实提升专题协商的质量,把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制度运用好,切实需要要从党委和政协组织两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从党委来讲,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主动就重大问题开展协商,为搞好协商创造知情、反馈等有利条件,确保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真正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执行的多重效果。从政协组织来讲,应以改革的精神完善协商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中形成“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同时也要引导参与协商的各方面树立大局观念,提升自身素质,真正深入实际、认真思考,理性地表达诉求,负责任地提出建议,真正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和质量。基于对市政协“推进社区(村)减负增效”专题协商的实践分析,作为政协组织,应从时机、需求、配合等方面入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真正做到协商议政要在“点子”上,切实提升协商质量。
(一)把握“天时”,协商在形势机遇“点”上
专题协商是一项时效性、针对性非常强的工作,只有在科学分析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发现机遇、抓住机遇,确保商之适时、商之得法。既要善于观察宏观形势,从中把握大的发展方向,又要善于分析微观形势,从中寻求两者的结合点,选准工作的切入点,使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既不能滞后,否则会落后于形势;也不能超前,否则不具备实施条件。市政协专题协商社区“减负增效”时,恰逢全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刚刚启动。会上,市委、市政府3位领导同志与政协常委们面对面交流、协商,市政协建议社区(村)工作要“四从严”,从严把住社区的“门”,从严清理社区的“墙”,从严规范社区的“账”,从严整理社区的“网”。常州日报头版头条以《削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社区(村)带来的沉重负担》为题予以报道,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二)占据“地利”,协商在基层需求“点”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专题协商必须“接地气”,关注和回应基层、群众的期盼,协助党委、政府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和工作机制。既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传达给社会各界人士,又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善于把基层和群众的真实想法、迫切需求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社区(村)是社会治理的最基层,关于社区(村)负担过重问题,基层反映一直比较强烈。每年市“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提案。据调查,一个社区(村)仅有几名工作人员,却要建立各类领导小组37个,活动阵地27个,完成工作任务与指标项目101项,创建达标评比71项,网站及信息系统27个,台账资料109套,盖章证明事项80项,实在是不堪重负。
(三)谋在“人和”,协商在党政关注“点”上
人民政协开展协商的对象主要是党委、政府,通过谏诤言、献良策,发挥其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紧贴党政思路、瞄准党政关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与党政同心同向同行。市政协提出社区(村)“减负增效”问题,正是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关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市政协在开展课题调研时,邀请市有关党政部门共同参与,使调查研究过程也是沟通协商的过程。市政协提出的协商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把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把落实政协建议、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的6个专项整治内容之一。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开展50多次各类专题座谈和研讨,与有关部门上门对接30多次,全面征求部门意见5次,将政协提出的建议落到了实处。从2014年6月起,市委、市政府全面清理社区事项,同时出台8个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为社区“减负增效”的长效机制。
由此可见,人民政协专题协商的价值与功能,关键取决于其建言献策的质量。只要适时、适需、适合,协商在“点子”上,就一定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蒋鹏飞 系常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获第十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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