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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兼听则明--浅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智慧
发布日期:2014-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国传统文化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优秀文化。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除了儒家文化这个核心内容外,还包含着“诸子百家”等其他文化形态,如道家、佛教文化等等。这种兼容并包的传统文化精髓,不仅与协商民主意识存在天然的紧密联系,而且也为民主协商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思想营养肥料,奠定了通过协商参政议政的文化根基,并在根本上为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虽然实行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基本是君主一个人说了算,但在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下,仍然存在一些为后人所称道和传颂的政治协商方式,主要有集议和谏议两种。所谓集议,是指由君主或君主责成某一官员或某一机构召集中央有关官员,对某些重大问题集中讨论、议决的一种制度。早在奴隶社会,已产生了集议制度的萌芽,《尚书·周官》载:“议事以制,政乃不迷”。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君礼贤下士,对一些重大问题常召集大臣讨论、决议。汉代,出现了比较完备的集议制度,集议的内容常是一些如民政、法制、官制、边事等重大的问题。汉代的集议分中朝官集议、外朝官集议等。中朝官集议由大将军、尚书令、侍中或中书令兼尚书事主持。外朝官集议由丞相主持,事关军国大政,参加集议的人往往有公卿、列侯、二千石、大夫、博士等人。在一般情况下,由中朝官集议,先提出初步意见,供君主选择。如果有必要,为了更慎重一些,再以此意见为基础,经中外朝官合议,在更大范围内讨论这一意见的得失,然后由皇帝作出决定。到唐代,集议制度进一步完备,并用法律的形式作了规定。《大唐六典》卷八载:“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四曰议。谓朝之疑事,下公卿议。理有异同,奏而裁之”。宋代的集议制度更加完备,形式更多样化。宋代的集议主要有朝堂集议、三省集议、侍从台谏集议等形式。由此可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大多数的君主,都注意官僚群体的智慧来进行统治,集议制度最能使官僚群体的智慧得到发挥。在集议时,官僚们可以不问官位大小进行平等论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主阶级内部最高层次的民主。
  所谓谏议就是给君王的建议、奏折等的意思。以谏为职的官员称作谏官。进谏的职责通常由谏议大夫和给事中共同承担;按字面理解,给事中的意思是负责宫廷事务,但实际上给事中也负有进谏使命。谏议包括奏议和封驳。奏议是指向皇帝提出批评性的意见,通常取书面形式,如果上奏的谏官是政府议事机构的成员,也可采取口头形式。封驳是指一种程序:当谏官认为敕令或其它包含有皇帝旨意的文件不妥时,加封后退回,以示异议。秦汉时期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等言官已问世;魏晋南北朝时期谏官系统开始规范化、系统化,南朝建立了专门负责规谏的集书省;唐朝时期谏官组织分隶中书、门下两省;宋元时期监察和谏议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明清时期谏议制度基本并入监察制度中,谏议制度急剧衰落并逐步消失。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下,集议和谏议制度经历了坎坷和不平衡的发展历程,在开明君主时期,涌现了一批脍炙人口的传奇人物和经典故事。中国古代最著名的一次“集议”是汉昭帝时期的“盐铁会议”。会上,60余名由相当于今省市一把手的郡国国主推举出来的地方和基层代表,与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的驻京高级干部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激烈辩论。会议由时任丞相的田千秋主持,重点议题是对汉武帝主政时期国家施政政策的得失,进行讨论。地方和基层代表们对盐铁官营、平准均输、酒类专卖、货币发行等多项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强烈要求废除之。桑弘羊深得汉武帝的信任,曾统管中央财政近40年,是这些政策的实际制定者,对“贤能”和“文人”的否定意见不以为然。会议最后经过表决,通过了废除全国酒类专卖和关内铁官制度,打破国有公营的垄断。这次辩论表现出了不同治国理念的大碰撞,30年后学者桓宽根据这次“全代会”的会议记录,整理出了著名的历史文献《盐铁论》。最为令人称奇的是这个两千多年前辩论的主题竟与今天的所谓“国进民退”的争论相似。在汉武帝时期,因进击匈奴的需要,接受了桑弘羊的建议,实行了盐、铁和酒的国家专卖制度。后来汉武帝晚年发布《轮台罪己诏》,对超出反击匈奴范围的过度的军事征伐有所悔悟,转为更为和平的政策。但直到汉昭帝时期,仍没有取消的盐铁专卖制度引起了广泛的不满,才导致了《盐铁论》记载的大辩论。这就是在辩论“国”要不要退的问题。而在今天,在计划经济时期为重工业奠定基础的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已经逐渐退出,但在近几年又不退反进,大举进入竞争性产业领域,引起了社会上的争论,今天我们应该以史为鉴,防止“国进民退”带来的不利影响。谏议方面,众所周知,魏征、房玄龄、王珪等谏官均对唐太宗产生过巨大影响,其他皇帝在位期间也不乏此类事例。宋朝为后人留下了两件著名的谏书,一是范仲淹于1043年在谏官欧阳修推动下写成的《答手沼条陈十事》,一是提点江东刑狱王安石1058年所写《万言书》。范仲淹的谏书标志着庆历年间改革的开始,而王安石的谏书则揭开了熙宁年间改革的序幕。
  纵观中国古代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中华文化中的思想精髓已深入到了协商议政的实践中,是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精神动力之一。主要体现在:
  1.渴望国家统一强盛的民族信念,是自古以来协商思想的终极目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自强不息,社会理想上追求“小康大同”。小康,最早源出《诗经》:“民亦劳止,汔可小康”。而作为一种社会模式,小康最早在西汉《礼记·礼运》中得到系统阐述,成为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它相对于“大道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是“大道既隐,天下为家”的理想社会的初级阶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对理想社会的描述和追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和完善协商民主,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正是这一理念在当代的体现。
  2.追求事实与真理的精神是自古以来协商思想的动力源泉。《周易》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主张“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提倡舍生取义,推崇大丈夫精神,这些都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普遍心理认同,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让无数仁能志士们敢于讲真话,针砭时弊,在协商和讨论中寻求真理,找到正确的道路。
  3.以民为本是协商思想自古以来遵循的主要原则。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就在政治思想领域提出了“敬德保民”的命题。春秋时期,“重民轻神”、“恤民为德”成为较为普遍的思潮。春秋郑国政治家和思想家子产,主张政治应当协商,允许并鼓励国人讨论和批评朝政之得失,执政者应通过协商而后进行决策。子产曾指出:“众怒难犯,专欲难成”,“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就是说,治国必须照顾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一意孤行则不能成功。子产的思想理论对后世影响深远,秦汉以后,尽管秦始皇创立的大一统皇帝专制政体成为历代皇朝的定制,但政治需要协商、讨论、辩论和批评的传统,一直为历代皇朝所沿袭。儒家继承这些宝贵的思想资源,形成了“以民为本”的政治主张。秦汉以后,“重民爱民”成为历代王朝宣称的基本政治原则之一。近现代以来,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共产党人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成为协商民主在不同历史阶段发展的准则。
  4.自然和谐是协商思想自古以来的优势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墨、道、法、兵等主要思想学派对和谐思想都有深刻阐述。比如,儒家提倡“中和”,强调“礼之用,和为贵”,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道家追求人与自然相和谐,提倡遵道以行,率理而动,因势利导,合乎自然,海涵宽容,从而建立起自然和谐的治国秩序;墨家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主张实现个体与社会的有序一体、道德与功利的和谐一致。中国传统文化一向非常强调“和”,也特别注重“中”。可以说,“贵和尚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和核心。和、中的思维方式指导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秉持“宽则得众”“政通人和”“和衷共济”的理念,并以此为行为准则。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协商民主发展对传统文化的这些合理内核的继承与耦合始终抱持积极态度和热切期盼。在这种文化底蕴下,协商民主发展有着深厚的文化土壤。(作者:常州市新北区政协  汤建龙  范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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