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根据《提案工作条例》精神,为了切实改进工作,提高交办质量,更好地方便委员履职,提案委经过认真讨论与研究,特提出提案提交的具体要求。
一、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市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二)各委员界别小组,可以本界别小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以委员界别小组名义发起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提案的书写应符合规范要求,即:案由、现状分析、对策建议。
三、提案的提交方式与注意事项:
(一)提案提交:
1、U盘提交。在会议期间将U盘提交大会提案组,由工作人员复制保存,并上传系统。
2、网上提交。进入提案网上系统,用户名为姓的全拼+名的首字母(以戎林海委员为例,用户名为ronglh),原始密码为111111,密码可自行修改设置。委员通过“提案登记”按钮进入界面,依次填写、提交提案。提案登记时只需要在网上选择“案别”、“类别”,然后填写案由、提案人和内容、联系方式,其余选项由提案委填写。
3、邮件提交。将提案发送至提案信箱czzxta@163.com 。电子邮箱投递后,工作人员以“回复邮件”的形式确认收悉。委员如果未收到回执,说明信件投递有误,请及时联系市政协提案委秘书处(电话:0519-85680380)。
4、全会后,委员提交提案同上。年度提案提交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二)注意事项:
1、使用U盘和电子邮件提交时,应填写提案封面,案由、提案人、联系电话、附议人、建议承办单位等必须填写清楚。
2、提案使用word文档,字数原则上不少于500字,一般为1000字左右。
3、提案的案由字体为黑体加粗二号,提案内容的字体为仿宋三号。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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