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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强: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14-09-24 浏览次数:  字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将其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框架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将为民营、国有等各类资本资源自由流动组合打开体制通道。常州的民营经济发达,社会资金充裕,民资的投资热情和投资能力也较强,中央提出进一步放开发展投资领域,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我市民间资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投资空间和机会,也是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次极好机遇。建议:
  (一)消除思想疑虑,形成推进共识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国有资产和非公经济的零和博弈,而是通过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实行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实现生产要素资源的最优配置,产品营销市场的最大覆盖和企业质量效益的最大显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为促进我市的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和效益化方向发展提供战略上的机遇。
  上世纪90年代,我市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改革改制,基本确立了多元投资主体的格局。目前,我市在国资监管范围内,且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尚有160户,其中国有全资企业89户、国有控股企业44户,国有参股企业27户,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自中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后,在我市国企、民企和政府部门中也引起了一些震动,同时还存在不少疑虑。
  从国企层面看,表现为“不愿改”。有些国企认为,我们已经“改制”过了、也“混合”了,不需要再改了;也有些国企觉得现在企业发展得很好、甚至上市了,没有必要再搞“混合”了;还有些国企和政府部门心有余悸,怕“混合”后被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等。
  从民企层面看,表现为恐惧心理。一怕不能控股,混合后反倒没有了话语权;二怕耽心参股后资产被“稀释”或“投进去了出不来,被套牢”;三怕会不会发生“第二次公私合营”等等。
  从政府层面看,主要涉及方向路径问题。即国有资本如何混合?民营资本如何进入?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模式如何调整等。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近期陆续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公用事业等领域推出的一批项目,立足我市企业现状,超前研究对全市各类企业的引导和指导,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这对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再一次发展都将是一个极好的机遇。
  (二)增强机遇意识,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今年5月26日,江苏省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迅速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即苏发〔2014〕9号文),就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对我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树立紧迫的市场意识和机遇意识,及早部署,及早行动,方能抢得先机,赢得活力。建议:
  一是要抓紧研究制订我市贯彻落实省委9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并提出到2020年我市的国有经济总体布局和结构、民营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二是要对我市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类型以及各类型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比例等;三是要明确国有经济可参与投资的领域以及参与的方式方法、所占比例要求等;四是要完善操作规范,细化相关具体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把握改革方向,注重搞好三个“结合”
  要正确把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向,在具体实践中,注重搞好“三个结合”。首先,要注重与调整我市国有经济布局相结合。重点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产业领域的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在产业内部的分布、优化国有资本在企业内部的配置等三个层面,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在重组整合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机制。其次,要注重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各类所有者的监督进入和硬化到企业内部,防止“内部人控制”,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决策、执行、监督流程再造,管理模式、管理流程优化创新,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有生机、有活力的市场主体。第三,要注重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相结合。一要转变国资监管模式,从管人管资产为主转为以管资本为主;二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三要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更好地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四)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府的配套改革非常重要。一要依法依规推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原则,不搞一刀切。要把改革的力度、速度和企业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结合起来,确保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必须按规定执行;对历史遗留问题,要想方设法妥善解决。二要平等产权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严格按照国企改革的政策规定,公开透明、依法合规操作,自觉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做到规范运作、一视同仁。三要公平市场环境。要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赋予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的权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权;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升资产质量;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深化国有企业高层领导的选任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市场化选聘机制;加快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打造出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群。(经济界别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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