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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3-12-11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根据基层反映,钟楼区政协蒋仁海委员对相关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并在钟楼区纪委的党员中发动捐款,对社区盛群、陈美大两户因病致贫家庭进行了慰问。
从对多个社区的走访调研来看,生活困难但得不到救助的情况并非个例。虽然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扶贫帮困视角存在偏差。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从顶层设计到实际操作,关注更多的是收入型贫困人群,而本身收入尚可却因为医疗、教育等大额开销而生活窘迫的支出型贫困人群往往被忽略。
        (二)社会主动参与社会救助意识不强。社会力量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补充。但目前公众捐赠意识尚且不强,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还不够,导致社会救助资金来源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资渠道少、数量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水平的提高。
        (三)部门协作不够顺畅。从走访社区来看,民政、卫生、劳动、工会、妇联、计生等部门都有相应的救助职能,但各部门在具体实施救助时,一般各自为政,不可避免造成漏救或重复救助现象。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建议:
        (一)建立健全各项救助制度。扩大临时性救助范围,加大对支出性贫困人群的关注,救助的内容从款物接济为主逐步转向款物救助、精神救助、能力救助并重,切实提升救助对象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
        (二)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救助资金所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另一方面加大多元化社会救助力度,通过开展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扩大资金总量,不断增强社会救助资金保障能力。发挥慈善总会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慈善政策,激励人们献爱心、助贫困,及时表彰、奖励为社会救助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卫生、劳动、工会、妇联等共同参与,协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其次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属于基本生活的全部归集民政系统、属于医疗的全部归入卫生系统,总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使救助资金、物资、设施、信息等资源得到合理调度使用,避免出现施救中的重复与遗漏现象,或者相互推诿,以降低救助成本,提高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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