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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常州西藏民族中学教师特岗津贴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办学28年来,始终坚持把“坚定的政治方向、健康的心理品质、良好的行为习惯、优秀的学业和强健的身体素质”作为育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不断提高。自1999年以来,该校学生在全国内地西藏班(校)初三毕业生返藏统考中成绩名列前茅。学校已有2300余名毕业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深造,学成返藏后得到了家长、社会和西藏领导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极大促进了汉藏团结和民族友谊。该校还多次被国家民委、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以及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江苏省示范初中校、江苏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单位等称号。
        据实地调研了解,该校工作性质与一般中学有较大不同。学校有近500名西藏学生,在常州需上3年初中,且3年中基本不能回家。毕业后才回西藏参加中考,上高中。为此,学校需要每天安排教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该校教职工担负着全天候、全年候的教学、管理任务,全年几乎没有休息日。针对上述情况,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应是合理的。但自从我市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以来,已取消该校教职工的特殊岗位津贴。这种津补贴制度非常不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保持教师队伍稳定。
        而2010年4月,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国家民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班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意见》(教民〔2010〕2号)文件规定“承担办学任务的省(市)设立西藏班教职工特殊岗位津贴,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5%”;2010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10〕30号),文件明确“落实特岗津贴,内地班学生常年在学校学习、生活,学校对平时值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加班的教职工,应按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班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意见》(教民〔2010〕2号)的有关要求,设立内地班教职工特殊岗位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目前,武汉、重庆、济南、上海等西藏中学均已落实相应政策。
        为此,建议市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考虑西藏民族中学的实际,尽快落实该校教职工的特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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