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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小区物业监管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当前,常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暴露出的问题日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目前我市大部分小区物业由开发商指定,经招投标程序中标进驻居民小区的物业比例不大(约20%),更谈不上由业主自主选择物业。以笔者居住的名仕佳园为例,小区从08年开始入住以来,物业已在绝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三易其主,这样的企业因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无法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二、物业服务收费难困扰着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分析其原因:一是一些物管企业重收轻管,多收少管,质价不符的现象比比皆是,引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导致部分业主拖欠、拒交物业管理费。二是对违约拒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现在违约拒缴服务费的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情况,有的小区拒缴率高达40%-50%。三、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本市还有很多居民小区没有选举产生业委会,而部分住宅小区中业主委员会则形同虚设,运作不规范,功能难以发挥,使有些小区出现物业公司越权管理,或业主委员会被物业公司操纵,致使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四、维修基金使用信息不透明,造成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率低。业主在交完维修基金后,就再也没见到过这笔钱,也不知道如何使用。另外,随着广告业的发展,不少小区都被植入了广告。电梯、绿化区、地下停车场等小区公共部位都成了热抢的广告位,但业主们对于广告费的收入明细及去向还处于“糊涂状”。
        为此,结合刚刚颁布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和规范物业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市、市(县)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物业管理体系,由市(县)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房管部门监督指导,明确管理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
        二、依托市场培育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制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积极开展招投标,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优胜劣汰,促使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扶持对等主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应积极推动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并监督引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同时,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协调物业应急维修服务等社区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业主提供基本服务。
        四、科学规范小区物业经营与运作。坚持引入市场定价机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空间,供业主委员会依据自身需要选择。经招投标确定的物业公司必须每年在业主大会上提交一分当年的物业计划,并每季度公开一次有关物业收支的账务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合同期满,必须经业主大会研究确定是否续聘。
        五、多渠道解决物业费收缴难、费用不足等问题。首先要规范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让业主缴费明明白白。其次是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法规,促使广大业主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性,积极配合,提高物业费收缴率。三是要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尤其在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使用上应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落实业委会对资金的管理责任,提升透明度,让业主切实感受到收费和服务质量的对等性。四是科学运营小区物业,所得收益补贴物业服务支出。
        物业管理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政府、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都应从自身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和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小区生活品质,构建幸福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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