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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职能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受到了就医群众的广泛赞誉,但仍有诸多制约因素需要引起关注。首先是补偿机制不到位。我市多年实行“六免二减、基本药物零差价”的惠民政策,群众普遍感受到了政策优惠,但社区医疗机构却损失了大量的合理利润。对于当前的考核标准,基层医疗单位有异议,建议不
       应以所谓的基本药物和总业务量之比为参照,而应该以实际使用量为参考标准,确定补偿金额。因为在当前以药养医的模式下,如果政府的补偿不到位,则医疗机构很难承受这样的让利,容易导致搞承包或者变相承包。
       此外,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从建成到进驻,面临诸多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核,诸如城管、环保等,程序繁杂,费时颇长,往往是卫生服务机构早已开张,但门面灯箱等标识却因为手续问题迟迟不能建立。
       为此,建议:
       一、积极响应新的医改政策,率先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模式。告别“以药养医”,坚持社区医疗由政府承担的非营利性办医方向。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考核机制,从而作为政府投入的依据。对所有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细化,逐条考核、补偿。
       三、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基于其公益性质,由市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城管、环保、水电等相关单位,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和照顾,促进其更好地行使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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