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始强制实施,新标准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总体上与世卫组织水质标准接轨。 新标准实施后,多城市宣布水质早已提前按新国标监测,水质已达标。但此前,有关部门公布2011年抽样检测显示,我国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仅为83%。虽然官方数据称末梢水水样达标率为79.6%,但事实上至今没有一个大中型城市宣布全面实现末梢水达标,即实现龙头水直饮。 在饮用水达标即龙头水直饮方面,中国多个大城市如杭州、深圳等地都曾努力过,但均无果。我市北携长江,南衔太湖,在水源、水质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有关方面应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率先打造直饮水惠民亮点工程,让市民喝上安全健康的放心水。为此建议: 一是水厂要严格按照新国标进行生产检测,加强对相关技术人员管理培训。针对部分水厂原有供水设施、工艺等与新国标接轨等问题,有关方面应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确保出厂水达标。 二要分批实施管道改造。即便出厂水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但由于管网老化、供水设施陈旧等原因,仍可能会对居民家中末梢(水龙头)水造成影响。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新建设楼宇管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管,确保新楼宇管道建设满足新国标水质的硬件要求。另一方面开展对老小区、老建筑的现存管网、泵站、小区内网和楼内自来水管线的分批分区改造,使其逐步达到新国标标准。进入居民家中的管道改建工作,费用可以酌情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还要建立完善市内楼宇管网管段的定期冲洗、除垢、消毒制度,防止因管网造成的自来水“二次污染”。 三要完善后续监管程序。根据我市实际,建议完善室内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包括集中式供水、自建式供水、二次供水和管网末梢水),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监测点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水质情况要定期向市民公开,水厂、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完善室内饮用水的检测监督、信息公开机制,接受市民、媒体、特约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 四要加强水质综合整治。一是加强控源截污力度,全面落实河道长效保洁机制,逐级抓好落实,加强检查考核。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因水源污染导致的原水水质下降。 五是直饮水达标要出台严格的时间表。严格执行新国标,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因此,我市相关部门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有条件的区域率先实施,并逐步在全市分区域分批次实现直饮水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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