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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建设中应处理好三个关系,解决好三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2-08-07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1—2018)》已获国家批准,非常令人振奋。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从规划到建设,再到运营,是一个系统工程,工程规模庞大,涉及面极广,在后续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务必处理好三个关系,解决好三个问题。
        第一, 轨道交通规划线路和建设线路的关系。本次获批建设的是整个常州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中的1号线和2号线,尚有3号线和4号线未列入建设计划;同时参照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经验,常州仍有很大可能对既有的轨道交通线网进行扩容加密。因此,建议先期实施的线路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而慎重,应尽可能为后实施的线路做好设计预留和施工预留。同时,规划部门应提前开展相关的规划研究论证工作,为设计预留及施工预留提供必要的依据,争取做到不留遗憾。
        第二,轨道交通与城市其他公交方式的关系。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基本功能是为城市人口提供大众化的出行服务,具有速度快、容量大的基本特性,它是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核心,起到客流组织的骨干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牢固确立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交系统的主骨架地位,并使之与其他公交方式相辅相成,互为一体。此外,鉴于BRT2号线与轨道交通2号线在延陵路上共线的情况,建议,在轨道交通2号线实施前将BRT2号线改迁至劳动路或者关河路。
        第三,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文物保护的关系。常州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遗留至今的地下文物和遗迹比较丰富。由于在实施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埋藏对轨道交通实施工期影响较大。建议文物主管部门应提前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以确保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国内建设地铁线路单公里平均造价达5个亿之多,轨道交通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成为其建设的关键。建议我市有关方面应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依靠政府财政出资,另一方面可采用政府债务融资的方式,包括国债资金、政策性贷款、境内外债券、国外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府还可以研究设立专项基金、特殊政策等方式来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此外,政府亦可适时研究相关政策,引入民间资本,实现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模式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
        第五,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的问题。轨道交通多沿城市主要干道布设线路,因此在其施工期间对地面道路交通影响很大,尤其是车站的施工,多采用明挖法,俗称“大开挖”,施工期间需要将线路所在道路的地面交通分流至邻近的平行道路。受1号线建设施工影响最大的是晋陵路与和平路,而受2号线建设施工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勤业路、延陵路和东方路,因此建议在轨道交通正式施工前有必要对以下道路进行拓宽改造:
        1.红梅西路(延陵东路至夏雷路)、晋陵路(劳动西路至定安路)——和平路平行道路;
        2.劳动西路(怀德路至龙江路)——勤业路平行道路;
        3.潞横路(大明路至232省道)——东方路平行道路。
        第六,轨道交通建设征地拆迁的问题。轨道交通虽沿着大型道路走线,但由于城市中心区域建筑密集,仍不可避免要对沿线少部分建筑进行拆迁。因此建议:在后续工程设计阶段要对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予以充分研究论证,尽量减少征地拆迁;对于可能需要拆迁的建筑应进行安全评估,无论拆与不拆都要做到有理有据;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以及安置办法,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全力争取全市人民对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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