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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予社区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两会”期间,《常州日报 》刊载曹佩霞等10位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给予社区卫生机构同等待遇。这是与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致的,建议政府尽快制定相应政策加以落实。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各地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除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外,还有一部分由公立医院、集体经济以及个人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着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样的职能,他们依托公立医院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现代企业管理的优势,往往服务质量上要好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由于政策的原因,这部分非政府办机构在提供优质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的同时却享受不到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同的政策待遇。为此建议:
        1.将各类经济主体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范畴,享受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同的政策待遇。
        2.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政府办和其它经济主体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相同标准的财政补贴。机构的基本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由政府财政出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能及时足额到位。
        3.对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编制核定,按照政府办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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